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参照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市政[2006]50号)的通知精神,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08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局机关临时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 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二、招聘的专业、职数及要求
1、中文、文秘专业(2人)
要求:男性1名,身高1.75米以上;女性1名,身高1.60米以上。均要求为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年龄30岁以下,有一定数量发表在各媒体的作品和文章。
待遇:参照在编人员工资。
2、地质、采矿专业(1人)
要求:男性,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年龄30岁以下。
待遇:参照在编人员工资。
3、法律专业(1人)
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男女不限,年龄30岁以下,有律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待遇:参照在编人员工资。
4、文印室工作人员(2人)
要求:女性,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有相关文印工作经验,身高1.60米以上,年龄30岁以下。
待遇:试用期工资为650元(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被录用者每月工资为800—1000元,并购买保险。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为:gl***.cn[点击查看]+.asp。报名者的个人简历请根据网上提供的表格填写完整。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6月30日—7月9日
四、面试的有关事项
1、提交材料
接到面试通知的报名者,请提前将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2寸近期照1张),交至桂林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科。
2、面试时间:7月11日(全天)
3、面试地点:桂林市崇善路6号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773-2860351/0773-2807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