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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海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精神,为满足海淀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海淀区卫生局定于2008年7月3日起,组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为海淀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海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管理中心2个单位,提供工作岗位共计10个。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社招工作人员 1.具有北京市常驻居民户口;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身体健康; 4.要求具有一年以上工龄; 5.具体条件详见各招聘岗位需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应届毕业生 1.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身体健康; 4.本科以上学历。 具体条件详见招聘岗位需求(详见附件)。 二、招考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查、现场报名 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报名表、粘贴照片(详见附件)后,于2008年7月8日9:00-15:00本人持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到招考单位确定的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应届毕业生还需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报名地点、乘车路线、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二)综合能力笔试 报考者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参加综合能力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三)通知考试成绩 卫生局电话通知报考者笔试成绩。 (四)面试和考核 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择优参加招考单位组织的面试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招考单位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区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六)公示 区卫生局对拟录用人员名单本单位进行公示。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调动手续 三、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2.年龄计算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3.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即时通报并退回原单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 1.招考单位招聘岗位需求(含报名地点、乘车路线、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海淀区2008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海淀区2008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报名电话:8836.4079 招考工作监督电话:8836.4205)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 二○○八年七月三日 |
附件下载: |
2008年2008年海淀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需求情况表附件1 |
0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 |
2008年海淀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