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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粮食局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宿迁市粮食局下属事业单位
市粮油质量监测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三年内未受过党(团)
纪、政纪处分;
3、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食品检验专业
或相近专业,取得相应学位;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粮油质量检测与分析化验,1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报名并符合招聘条件者,请于2008年
7月14日至16日到市粮食局粮油质量监测站(市人民大
道2号,市财政大厦7楼702房间)报名。报名时间为: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外省市报
名人员因故无法直接报名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但必须同时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报名联系电话:
0527-84363612。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08
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双向选择"推荐表)、学位证
书、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
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供
审核,并同时提供一套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
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
名手续。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市人事局和市粮食局共
同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
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数如达不到6人则不再
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
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
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
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事局和市粮食局共同组织实施。根据考
生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
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
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
时,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粮食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
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考核合格人员即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人事
局、市粮食局在宿迁人事(编制)网、宿迁粮食网站上
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
者,办理聘用手续。
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
依次递补。
(五)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
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享受
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
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
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在此之前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
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事局和市粮食局组成的招考
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
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
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举报电话:
0527-84368365(市人事局纪检组)
0527-84363602(市粮食局纪检组)
五、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27-84363502(市粮食局,胡茂云)
0527-84368361(市人事局,杨苏峰)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
站查询:
宿迁人事(编制)网
宿迁粮食网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人事局、宿迁市粮食局负责解释
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粮食局
二00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