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全县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湘办发[2003]1号、州办发[2005]27号、2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考原则 招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招考工作由县人事局、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出题制卷、统一阅卷评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招考职位 1、小学教师30名,其中语文、数学20名,英语10名。 2、中学教师30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5名、英语5名、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2名、物理3名、化学2名、生物2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1名。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非在职人员; 6、永顺籍户口(户口以2008年7月14日报名前户籍为准,应届毕业生以入学前户籍为准); 7、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中学教师职位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缓期一年); 8、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应具有师范类专科以上学历;小学英语教师应具有通过普通高考和初中毕业会考取得的师范类英语专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中学各科教师应具有通过普通高考取得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 四、招考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7月14日--7月18日。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五楼政工股(联系电话:5222320)。 报名手续: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证件。以上证件在提供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另交2张近期同底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学籍档案。 报名经费: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每个考生应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笔试后按简章规定,进入其他程序所需费用,另行通知。 (二)笔试 开考前,由县人事局、编办、教育局对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进行审核。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5,比例达到1:2以上又不足1:5时,是否开考由县人事局、编办商教育局研究决定。 1、考试科目:笔试考试科目设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专业科内容为报考专业相关知识,公共科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成绩合成:阅卷结束后,按专业知识占80%,公共知识占20%的比例折合成笔试总成绩。 3、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08年7月25日上午8:30--11:00考专业知识,11:40--12:40考公共知识。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于考试前三天到报名地点领取)。 (三)面试 面试人选,按招录计划数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不进行具体评分,主要测试是否有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等不宜从事教育工作的明显特征。有如以上明显特征,确定为面试不合格。如有面试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师范类专业招考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论一经作出,不予复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面试和体检,递补次数仅为一次。 (五)人员聘用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2)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无教师资格证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制教师。 (3)聘用要求 所有聘用人员全部安排到农村缺编中、小学任教,凡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招考简章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查询方式: 联系电话:0743-5225630 0743-5222320 查询网址:(ww***.cn[点击查看])
永顺县人事局 永顺县编办 永顺县教育局 200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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