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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部分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数量为32名。
二、资格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报名:
1、择业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2、参加2008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
3、具有荣成市常住户口;
4、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1、自愿报名。报名人员填写《荣成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有关材料及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照片2张。
2、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对高校毕业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依据公务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实施。
4、组织考察。根据公务员笔试成绩占40%、本次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重点了解其现实表现情况,并按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体检。
5、研究聘用。研究确定招聘人选,并向社会进行公示,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职务安排
受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按有关规定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委员;对在招聘村(社区)工作2年以上,经考察特别优秀,且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空缺的,可按有关规定优先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受聘人员为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安排担任村(社区)委员会主任助理,条件具备的,可依法选举为村(社区)委员会负责人。
五、任职时间
受聘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后,由所在镇(街道)与其签订聘任协议,聘期一般为3年。协议按年度签订,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对在任职期间因违反法律政策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所在镇(街道)可解除协议。
3年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继续在村(社区)任职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续签聘任协议。
六、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
市财政及两区财政每月为到村(社区)任职人员发放1200元的工资及补贴,并按此基数办理有关社会保险。
2、其他待遇
(1)受聘人员在聘期内,其档案、人事、户籍关系等统一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代理。
(2)受聘人员在村(社区)连续任职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荣成市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受聘人员若考取荣成市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其在村(社区)任职时间可抵顶试用期时间。
(4)受聘人员任职期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其在村(社区)工作时间可视为到农村或基层服务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审和聘任。
(5)任职期间,在参加上级对基层的各类评先选优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威海市新出台相关政策后,受聘人员如符合条件,重新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享受威海市规定的各项待遇。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7月15日-7月31日
2、报名地点: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市政府办公楼424房间,联系电话:7562353)
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荣成市2008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表(点击下载)
中共荣成市委组织部
荣成市人事局
2008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