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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精神,常熟市环境监测站等三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13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以上学历本市籍生源及婚迁至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以上学历本市籍生源及婚迁至本市户籍的2006、2007届未就业毕业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含)以上学历,且户籍及人事关系在本市的在职人员。 (具体范围、对象、条件详见《2008年常熟市环境监测站、经济责任审计中心、消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身体健康,招聘岗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73年7月1日后出生)。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其它资格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08年7月27日-29日三天,每天上午8:30-下午16:00。报名地点:常熟市人才市场(海虞北路32号)。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并限报一个岗位。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1)2008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含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原件(验证原件,交复印件)。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社会在职人员以及2006、2007届未就业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原件(验证原件,交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人事)关系证明;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 (3)婚迁对象需提供结婚证。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常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一式两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用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3人的,该岗位不开考。对于招聘计划数2人及以上的岗位,在报名人数达到3人,而与招聘计划数相比不足3: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内容范围:A.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B.中国的国体与政体、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C.法律: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民法。D.语文知识。E.写作。F.其它知识:2007年8月1日至2008年7月31日以来的国内国际重大事件;近期党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 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 2.笔试时间:2008年8月9日,具体安排为:上午8:30~11:00,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准考证发放:2008年8月5日-6日发放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报名收据到常熟市人才市场(海虞北路32号)领取。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008年8月13日在常熟市人才市场及常熟人才市场网(ww***com[点击查看])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面试 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情况,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或委托主管部门组织面试。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或实务操作等,并分批进行。在考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超过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的考生不足3:1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并缴纳考试费用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因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若面试人数低于3:1比例的,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以上。 七、聘用 1.公示。由事业单位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熟人才市场网(ww***com[点击查看])和招聘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须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常熟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部门核准,发出《聘用通知书》,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八、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882905。 九、其它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本简章由中共常熟市委组织部、常熟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表《2008年常熟市环境监测站、经济责任审计中心、消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中共常熟市委组织部 常熟市人事局 二00八年七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