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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地震测报中心录用工作人员
招考简章
金华市地震测报中心是金华市科学技术局下属的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浙江省招考从事地震测报岗位工作人员一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考条件及范围
1、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素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身体健康。
2、户籍:在浙江省范围内的。
3、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专业:地球物理学、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土木工程、地质学及相关专业。
6、有关专业问题由招考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08年8月1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金华市人才交流中心(丹溪路1195号2楼)报名。
2、报名时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照片(一寸免冠近照两张)、个人履历等材料。
3、报名时收取报名考务费80元/人。
三、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分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科目)、面试。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占30%,专业知识科目占30%,面试占40%计入总分。
1、综合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一年内国内、国际重大时事;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综合基础知识》(2008年版)。专业知识考试范围:地震知识。
2、笔试:报名人数多于录用人数的3倍进入笔试。笔试时间为2008年8月17日。
3、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人数的3倍人员进行面试。
四、体检、考核
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招考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有关手续。
1、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联系电话:0579-82469791 马先生
0579-82469793 黄先生
金华市地震测报中心
二00八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