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的快速发展,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决定广纳群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专业人员。
一、招聘单位及职位(点击单位名称查看招聘职位任职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北京市常住户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志于开发区经济社会建设工作; 4、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及以上学历,或相当于大学及以上文化水平; 5、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相关工作办公软件; 6、具有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工作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能够完成所聘任岗位的工作任务; 7、身体健康,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196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管理人员或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24日至8月1日 2、报名方式: 请登录北京公招网(ww***.cn[点击查看])"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诚聘英才"窗口,查看招聘职位任职资格并下载报名表(点击下载)。 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Email:KFQ@,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所报考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四、考试安排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委托的专业人力资源机构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命题。 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请报名人员于2008年8月4日登录北京公招网(ww***.cn[点击查看]),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请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3、能够证明具备招考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由开发区招聘委员会和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综合考评。
五、回避和监督 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有回避关系的应聘者,在申报职位时应予说明;凡隐瞒亲属关系录用的人员或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及录用资格。 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关于本次招聘的详细内容、考试事宜等信息请随时登录该窗口查询,有关事宜可进行网上咨询。
附件: 《报名表》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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