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报市人事局批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高中教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考试考核等程序,公开招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高中任教,以完善我县教育管理体制,不断优化我县教师队伍。
二、报考的范围和对象
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以上毕业生,且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三、报考岗位及名额
报考岗位及名额见附表。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应聘者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个别紧缺专业(指: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无教师资格证的人员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5、学历要求: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以上毕业生;
6、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08年7月29日至8月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二)报名地点:县教育体育局
(三)报名办法: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领取就业报到证的,可持所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报名。但在政审和考察前不能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和档案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现场拍摄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背面写明个人姓名和报考岗位代码)4张,已就业的人员报名时还需持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准予报考介绍信。报名时填写《新蔡县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表)一式一份。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每人需缴纳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按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执行。
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领取准考证:
以通知时间为准,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按考试自动弃权。
六、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专业对口的研究生实行“绿色通道”,符合报名条件的,依据有关规定,直接进行考核,办理聘用手续。占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其他类毕业生按照凡进必考的原则和程序组织考录,根据考试成绩择优聘用。
(一)笔试: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研究确定。
(二)面试:面试包括说课和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1、说课
说课顺序: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进入面试考点到候讲室抽签,按抽签号确定说课顺序。
说课内容:现行高中相应学科教材。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面试人员随机抽取说课试题。说课满分为100分。
2、技能测试
报考体育、计算机岗位的,说课结束后同时进行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内容:体育主要是口令的运用、行进间投篮及个人才艺展示;计算机主要是文字处理、电子表格、幻灯片制作及网页制作。技能测试分值100分。评委当场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统计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的平均分为面试人技能测试成绩。
报考体育、计算机岗位人员面试成绩=说课成绩x60%+技能测试成绩x40%。
3、面试成绩公布。说课和技能测试成绩,由计分和监督人员核对无误签字后当场公布,并报县招聘办公室审核封存。
另根据河南省人事厅等单位《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2008)48号]文件精神,对来我县“三支一扶”支教的大学生服务期满,若进行笔试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笔试分加5分,考核为合格等次的笔试分加4分;若不进行笔试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面试分加5分,考核为合格等次的面试分加4分。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八、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
单位按《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核和政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九、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分别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机关会同有关单位认真核实处理。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逐人填写《事业单位初次招聘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报告、学籍档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审批手续。
新聘用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由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鉴证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期限内(包括试用期限内)由于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而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和聘用合同到期,单位或个人不愿再续签聘用合同等情况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交给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在聘用期限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实施和解释。
咨询电话:0396-59220560396-5990662
新蔡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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