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院护理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①应届护理毕业生2名。②社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备护士执业资格。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2008 年 7 月 23 日至 8 月 8 日 报名地点: 南京医科大学眼科医院办公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报名时须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江苏省卫生厅(局)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提供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考试费用,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和面试;②面试;③测评;④实际操作。 (一)笔试科目考试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一张试卷测试。内容包括:眼科基础知识 。 (二)笔试时间为 2008 年 8 月 9 日。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卫生厅(局)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的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①笔试成绩仅作为参加面试的资格成绩,分数不计入最后考试成绩。②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后总成绩。凡招聘职位要求是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免笔试,直接参加报考职位的面试,不受1:3确定的面试人数限制。 笔试成绩将在南京医科大学眼科医院和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进行公示。 (四)面试按照①卫生厅局;②南京医科大学眼科医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四、录取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6677699 联系人: 杨 红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25-86677779 联系人: 陈新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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