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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临沂市检察官培训学校公开考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的规定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委办公室《关于下达二〇〇八年度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划的通知》(临人发[2008]13号)要求,经市委组织部批准,2008年临沂市检察官培训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聘1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为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事业单位用人行为,现将公开考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单位及需求计划
2008年市检察院为所属检察官培训学校考聘硕士以上法律专业(包括:法律、刑法、诉讼法、行政法、民商法、宪法等法律专业)研究生1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公开考聘的对象为2006-2008年毕业且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以上研究生(并具有相应的学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4、符合公开考聘岗位限定的专业要求;
5、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1、报考者本人携带报到证原件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件缺一不可),到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人事处报名(地址:临沂市河东区银桥街西段),并携带同底板、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他人不得代为报名。
2、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2008年临沂市检察官培训学校公开考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由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选报岗位应符合专业要求;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受理报考事宜。
4、报名时应同时缴纳考务费每人70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笔试内容为法律知识。笔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入场。笔试成绩公布后,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考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的内容为综合分析题。面试各要素所占比例为:综合分析能力占25%,组织协调能力占25%,反应应变能力占20%,语言表达能力占20%,举止仪表占10%。时间每人20分钟。
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五、考核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试人员总成绩;然后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总分数相同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并组织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费用自理)。
考核由市检察院组成考核工作小组,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签订聘用合同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见网上通知)。经公示无异议,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发放《事业单位考聘专业技术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
根据有关规定,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28日-8月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
2、《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08年8月7 日-8日,地点:市检察院人事处;
3、笔试时间和地点:2008年8月9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公布;
5、考试成绩公布时间: 2008年8月14日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在临沂市人事考试信息网(rs***.cn[点击查看])上公布;
6、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项
1、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慎重填报应聘岗位,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不能用第一、第二代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临考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报考咨询电话:临沂市检察院人事处:
0539-3011088、3011089。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