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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椒江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椒江区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卫技类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
二、招聘职位、对象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 时间:2008年8月11-1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3:00--5:30 2.地点:区卫生局(东枫山路18号) 3.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等资料。考务费每门40元。 四、考试与体检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报考职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的办法,由区卫生局和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3比例进入面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数进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乘以6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40%合成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主要是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条件复查,以及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考核。资格条件复查须与原报名时的情况相符。考核标准另见《椒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详见台州中心人才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经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具体单位岗位由区卫生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8895959 88830559
台州市椒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局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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