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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兴化职教中心校

(全职,发布于2008-08-04)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2008年公开招聘实习指导教师简章
  • 信息来源:兴化政府门户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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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兴化职业教育中心校是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江苏省合格职教中心校。该校新校区地处市开发区,占地228亩,建筑面积6.8万㎡,能容纳6000-8000人,将于2008年秋正式启用。为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学生技能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习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车工、钳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及无线电装配工的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大专。
    3.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应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琴法指导老师具备钢琴演奏十级证书)。
    4.年龄30周岁以内(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对持有技师证书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6. 报考人员应为兴化生源或取得兴化市户籍2年以上(2006年1月1日前),或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如夫妻分居、父母身边无子女等)的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二、招聘职位、人数、技能及专业要求:

招聘职位

技能证书

招聘人数

专业

车工指导教师

车工高级工

1

机械类

钳工指导教师

钳工高级工

1

模具加工指导教师

模具加工高级工

1

数控车工指导教师

数控车工高级工

1

机电类

数控铣工指导教师

数控铣工高级工

1

无线电装配工指导教师

无线电装配工高级工

1

电子类

网络操作工指导教师

网络操作工高级工

1

计算机类

琴法指导教师

钢琴演奏十级

1

音乐类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事局、教育局统一组织,按下列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及资格复核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户籍证明及相关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须同时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
    报名时间:2008年8月13日-14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原鲁迅中学对面)。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本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职位,填写报名表格。报考人员应对自己的选择及所填报名表格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职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系相近专业,可在报名现场提出申请添加,经人事部门、教育部门和用人单位同意后,予以添加,并在报名现场公布。专业目录申请添加截止时间为8月14日11时。
    报名结束时,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职位(报名结束后将在兴化市人事局网站公布报考情况),延长报名时间2天,考生可到兴化市职教中心申请继续报名,如仍无人报名,则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考生请于2008年8月17日上午到报名地点领取《准测证》。
    (三)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按所报工种测试车削加工、钳工、模具加工、数控加工、电子装配、网络组建与维护等对应项目。测试按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试题来源于国家技能测试高级工题库,由评委当众抽题(相同工种试题一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琴法技能测试由考生自备曲目背谱演奏,同时加试视唱练耳。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技能测试时间与地点见《准测证》。技能测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面试
    技能测试结束后,在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兴化教育网上公布。其中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技能测试成绩须达良好等级(76分以上)方可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形式(含答辩),说课时间为20分钟。考核小组提前1小时让参加面试人员抽取教学内容并独立备课,然后说课并回答评委的提问,由评委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技能测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之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须提供委培或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执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因无法及时提供相关证明(依据)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本职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兴化教育网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含试用期1年),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报人事部门备案。聘用人员按《关于教育系统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实施办法(试行)》(兴劳社发[2007]52号)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被聘用人员中,不具备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将解聘。
    (七)本简章由兴化市人事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326356 83242833
   
    附: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兴化市人事局
兴化市教育局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肯承认错误则错已改了一半。 bbs.yingjieshe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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