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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2008年公开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公告

(全职,发布于2008-08-05)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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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来源:乐山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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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2008年公开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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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市人事局实施“驻村”、“支教”、“支医”大学生计划工作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充实我县农村人才队伍,加快城乡统筹发展,2008年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115名“驻村”、“支教”、“支医”大学生志愿者。现将有关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及岗位


    

2008年新津县公开招募“驻村”、“支教”、“支医”大学生志愿者共计115名。其中,“驻村”大学生志愿者40名,“支教”大学生志愿者50名,“支医”大学生志愿者25名。


    

二、招募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农村工作,且综合素质高,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各类人才(户籍不限)。对重灾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


    

(一)“驻村”大学生志愿者招募条件


    

具体招募条件详见附件1


    

(二)“支教”大学生志愿者招募条件


    

具体招募条件详见附件2


    

(三)“支医”大学生志愿者招募条件


    

具体招募条件详见附件3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08年7月282008年8月6(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附复印件各1份)、相关证明材料、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到新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报名地址:新津县迎宾大道234号(县政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288255557782556732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招募岗位表等信息,按照招募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招募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三)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088142008815凭报名时的有效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考比例


    

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县项目办适当调整。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县项目办统一组织,面试由县项目办、县教育局、县卫生局组织。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08816日下午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内容见《新津县2008年公开招募大学生志愿者考试(笔试)提纲》(附件5)。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成绩于2008820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新津人事信息网同时公布。


    

(二)面试


    

新津县项目办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者于2008825到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不予招募。


    

六、体检及考核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满分为100分。依据招募岗位及招募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驻村”大学生志愿者和“支医”大学生志愿者体检标准按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支教”大学生志愿者体检标准按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考核主要考察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


    

体检、考核工作由县项目办组织进行。若体检、考核不符合要求出现缺额,可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招募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八、管理与待遇


    

(一)拟招募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县项目办(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并参加由县项目办组织的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驻村”大学生志愿者与县人事局签订《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协议书》,“支教”大学生志愿者与县教育局签订《成都市“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协议书》,“支医”大学生志愿者与县人事局签订《成都市“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志愿者(支医)计划”协议书》,协议期均为2年。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协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颁发《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三)“驻村”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间,由县项目办和镇(乡)按照《新津县“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驻村(社区)大学生志愿者管理办法》、《新津县“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驻村(社区)大学生志愿者考核办法》进行管理和考核;“支教”志愿者由县项目办委托县教育局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支医”志愿者由县项目办委托县卫生局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中心免费管理。


    

(四)“驻村”、“支教”、“支医”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间每人每月按1100元发放生活补贴。并为其购买社保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五)若国家、省、市、县有相关新政策规定,以新政策规定为准。


    

九、纪律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募“驻村”、“支教”、“支医”大学生志愿者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募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严肃性,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中共新津县纪委、新津县监察局将全程监督此次公开招募工作。凡违反考试录取纪律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028-69704444


    

    咨询电话:(0288255557782556732


    

    查询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


    

     成都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


    

新津县公众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


    

 


    

附件:1、新津县2008年公开招募“驻村”大学生志愿者岗位表;


    

2、新津县2008年公开招募“支教”大学生志愿者岗位表;


    

3、新津县2008年公开招募“支医”大学生志愿者岗位表;


    

4、新津县2008年公开招募大学生志愿者报名表;

5、新津县2008年公开招募大学生志愿者考试(笔试)提纲。

 

 

详情请见:ww***.cn[点击查看](新津人事信息网)

 
发布于:
20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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