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和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余缺情况,经市人事局、市编办批准,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名额、学校 1、名额:150名,其中高中教师71名,小学教师79名。 2、学校:潢高、一中、一职高、二职高、双柳高中及全县农村小学。 3、学科:(见一览表) 二、范围、条件 1、范围 ①高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院校,第一学历为本科,具有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内,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人事编制部门同意的在校试用人员。 ②小学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书,2007年底以前获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内的潢川户籍毕业生。 2、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违法违纪行为。 ③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④志愿长期从事农村中小学教育事业。 ⑤凡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一律不予报名。 ⑥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内。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③曾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④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⑤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 ⑥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31日至2008年8月8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教育局人事股。 3、考务费参照国家招录公务员报考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四、报名方法、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小学教师的需带个人志愿从事农村教育事业的申请,报名时填写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 2、应聘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要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原则上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社会科学只允许幼师专业毕业生报考。 3、资格审查由县政府领导牵头,人事局、财政局、监察局、教育局领导共同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资格的人员一律予以取消,并根据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考试 1、科目:高中教师考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三科。小学教师考教育理论、语文、数学(以初中语文、数学为主,部分高中内容)三科。 2、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发放准考证的时间为2008年8月13日。准考证需由本人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逾期不领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3、公布考试成绩:按学科公布预选人员名单及分数(女性考生加2分,"三支一扶"人员加3分),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其他参考人员的成绩均可到人事股查询。 六、体检 按专业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参加体验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凡被确定为预选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否则作为自动弃权处理。 七、聘用、待遇 预选人员,体检合格后由招师领导小组根据招聘类别职位和编制余缺情况分配到高中和农村缺编学校任教。高中被招聘的人员,根据试用期间表现情况办理相关手续;小学被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凡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予以取消。 八、纪律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意见》(豫人[2007]55号)规定精神,严格按照招聘实施方案进行公开招聘,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招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潢川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中小学校教师学科、名额情况一览表
(一) 高中教师招聘名额分配表
学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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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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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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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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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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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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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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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英 语
|
16
|
物 理
|
8
|
计算机
|
3
|
生 物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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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 学
|
4
|
地 理
|
5
|
历 史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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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育
|
3
|
政 治
|
4
|
音 乐
|
1
|
合计
|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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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小学教师招聘名额分配表
学 科
|
名 额
|
语、数
|
32
|
英 语
|
16
|
社会科学
|
10
|
计算机
|
6
|
体 育
|
5
|
音 乐
|
5
|
美 术
|
5
|
合 计
|
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