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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人事局
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局
关于公开考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
公 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一批医务人员充实到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聘职数
全区共考聘72名。各岗位考聘职位职数情况详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二)年龄28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应具备考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各考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详见附表。
(四)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治安管理处罚、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区内医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的试用期人员;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按岗位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08年8月28日一8月31日。
(二)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局政工股(广安区洪洲大道西段8号三楼)。联系电话:0826-2248166。
(三)报名方式:符合考聘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并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区外医疗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考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四、考试
学历要求为研究生以上的岗位,采取自愿报名直接考核的方式择优招聘,其余岗位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同一单位的岗位拟考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2:1,如达不到2:1则相应缩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考聘职数。
2、 笔试内容: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08年9月9日-10日。
4、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面试人员:按各岗位的考聘职数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按照各岗位考聘职数,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三)人员递补: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报考本岗位落选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的落选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根据考聘岗位要求及考生总成绩、体检情况、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按川办发〔2002〕40号文件管理。聘用人员的经费供给由用人单位自筹。
八、本次考聘,符合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办〔2007〕354号)规定招聘条件的岗位有缺额时,对符合川人办〔2007〕354号文件规定的招聘条件的人员直接采取考核方式择优补岗。
九、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广安市广安区人事局、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局。
附:
广安区公开考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职数情况表
用人单位 | 岗位 | 职数 | 学历 | 专 业 | 备 注 |
区中医院(共9人) | 临床 | 2 | 研究生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 须具有硕士学位 |
临床 | 6 | 全日制本科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 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
影像 | 1 | 全日制本科 | 医学影像 | ||
区妇幼保健院(共2人) | 护理 | 1 | 全日制大专 | 护理学 | |
儿科 | 1 | 全日制本科 | 临床医学 | ||
中心卫生院(共25人) | 临床 | 10 | 全日制大专 | 临床医学 | |
护理 | 8 | 全日制中专 | 护理学 | ||
检验 | 2 | 全日制中专 | 医学检验 | ||
放射、B超 | 3 | 全日制中专 | 医学影像 | ||
药剂 | 2 | 全日制中专 | 西药学 | ||
乡镇卫生院(共36人) | 临床 | 20 | 中专 | 临床医学 | 成人教育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
护理 | 16 | 中专 | 护理学 | 成人教育须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