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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市直事业单位的人才结构,扩大人才总量,经批准,面向社会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若干名。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邢台技师学院面向全国招聘(其中教育、卫生系统面向河北省招聘),其它事业单位面向邢台市(含各县)招聘。 (二)招聘对象:未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取得毕业证)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等具体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3.正在接收立案审查的; 4.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地点:8月18日-22日在邢台市人才市场(团结西路52号)现场报名; 2.报名实行个人诚信担保,一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考者须网上(ww***.xt[点击查看])自行下载打印《邢台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如实填写(必须手工填写,机打无效),贴一寸近期免冠同版照片2张(另交同版照片2张),到人才市场现场确认。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3、报名人数达不到竞争比例(职位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3)的将取消该职位招聘。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职业能力一张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分职位、依据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两项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之后,要对进入专业能力测试或体检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专业技能测试通知》或《体检通知》,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2、专业技能测试。主要针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院校招聘的教师采取试讲、卫生系统招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采取面试或实际操作的办法进行,满分100分。 其它职位不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及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设定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体检人员的确定,教师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招聘职位和计划,根据笔试成绩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相加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其它职位依据笔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3、时间安排: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08年 9 月3日-4日,领取地点:市人事局考录中心(市人才市场院内)。笔试时间为2008年9月 6日。9月12日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体检人选名单,资格审查时间为9月13日至14日;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9月17日至21日。 (三)体检 由主管部门或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冀人发「2005」8号)组织实施。(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或单位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选在邢台人事网和用人单位公示5天。 (五)聘用手续办理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4份,连同个人档案、毕业证书、体检表、考核材料、单位同意聘用的报告等一并报市人事局审批。 2、用人单位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为新聘人员办理人事、工资、聘用合同等相关手续。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领取《准考证》、未按时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未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二OO八年八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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