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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苏州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简 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补充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02]117号)有关规定,苏州市部分事业单位于2008年8月13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7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77年8月19日后工作),并为苏州市市区户籍或生源,招聘岗位其它条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为苏州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如有重大科研成果或发明专利、获得市级以上劳模称号或市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等)和驻苏部队随军家属,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3、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08年8月19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06年8月19日前,以此类推。军队转业干部和退伍军人,自谋职业、个体经营人员,也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条件 |
专业条件 |
其它条件 |
苏州市儿童业余体校 |
蹦床教练 |
1 |
大专 |
运动训练 |
获得过世界冠军,有蹦床教练经历,户籍不限。 |
苏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
篮球教练 |
1 |
本科 |
不限 |
女性,篮球一级及以上运动员,3年及以上专业队运动经历,2年以上教练员经历,曾获国家级比赛前三名。 |
苏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
击剑教练 |
1 |
本科 |
运动训练 |
国家级健将,5年以上专业队运动经历,曾获国家级比赛冠军,户籍不限。 |
苏州市体育成人教育中心 |
乒乓球教练 |
1 |
本科 |
运动训练 |
有专业运动队工作经历,获得过国家级比赛前三名。 |
江苏省苏昆剧院 |
武功演员 |
1 |
中专及以上 |
昆剧表演 |
户籍不限。 |
江苏省苏昆剧院 |
二胡演奏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二胡 |
户籍不限。 |
苏州市滑稽剧团 |
演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戏剧或影视表演 |
女性,25周岁以下,2年以上舞台演出经历,获得省级以上演出奖项。 |
苏州市评弹团 |
演员 |
1 |
中专及以上 |
评弹表演 |
女性 |
苏州市锡剧团 |
演奏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打击乐 |
|
苏州市锡剧团 |
演员(苏剧) |
7 |
大专及以上 |
戏曲表演 |
|
苏州市残疾人活动中心 |
会计兼手语翻译 |
1 |
大专及以上 |
财会与金融 |
有手语翻译证书。 |
三、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招聘单位 |
报名时间 |
报名地点 |
地址 |
苏州市残疾人活动中心 |
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3:00 |
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人事处 |
东大街288号 |
苏州市儿童业余体校、苏州市体育运动学校、苏州市体育成人教育中心 |
苏州市体育局二 楼组织人事处 |
五卅路149号 |
|
苏州昆剧院、苏州市锡剧团、苏州市滑稽剧团、苏州市评弹团 |
苏州市文广新局组织人事处 |
公园路38号 |
(二)报名注意事项。
1、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应聘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其中大专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在校期间的获奖证书。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档案关系托管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应聘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其中大专学历的往届生另需提供在校期间的获奖证书。
3、社会在职人员和持各类成人学历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等)、应聘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
4、本次招聘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
5、报名者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笔试
(一)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为2008年8月21日(星期四),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一张试卷)。笔试主要内容涉及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常识、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学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职业能力等。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二)笔试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笔试不设定开考比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三)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公示时间:2008年8月22日09:00-17:00。
笔试成绩公示网址:苏州市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直接通知考生。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8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招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面试成绩和招聘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各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核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七、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苏州市人事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人员的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按苏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新进人员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的几个具体问题的答复口径〉的通知》(苏人办[2004]119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8610323、68615308。
九、本《简章》由苏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8615319
苏 州 市 人 事 局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