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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08-11] | 来源: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
2008年阳谷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简章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5名。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49名、专科及以上学历66名(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具有阳谷户口且已来阳谷报到的2005年以来全日制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大专以上学历未就业的卫生专业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和卫生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语言表达流利;
3、专科学历考生的年龄应在27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考生的年龄应在29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考生,年龄应在36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4、报考专业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1)所报专业原则上应与所学专业对口;(2)无对口专业招考计划的卫生专业毕业生,经批准可报考相近专业;(3)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本科学历的,既可报考本科职位,也可报考专科职位。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08年8月18-22日。
2、报名地点:阳谷县实验小学
3、报名要求:由考生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和执业护士资格的毕业生加带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经审查合格后,填写《2008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交一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考务费160元。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专业。
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一旦发现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随时进行处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所报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对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执业护士资格的人员,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的,其笔试成绩加5%;对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的,其笔试成绩加10%;对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自愿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的,其笔试成绩加5%。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笔试成绩,分单位和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1:1.2(招聘计划3人以上)和1:1.5(招聘计划2人以下)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阳谷政务网(ww***.cn[点击查看])公示,进入面试人员按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120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本单位本专业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
测评要素:专业技术操作、应急反应及语言表达能力、外表形象等。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考生宣布。
3、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分单位和专业,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聘用计划中出现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者,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报考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阳谷政务网(ww***.cn[点击查看])上公示。
五、考察与体检
参加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由人事、卫生部门参照上级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品德、能力素质等各方面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本单位本专业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卫生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试用协议书(人事局为鉴证机关),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实行见习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县卫生局考核合格者,由人事局办理正式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在试用期或聘用之后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弄虚作假的,一律清退。新招聘人员三年内不得调出本单位。
七、咨询监督电话
县人事局咨询电话:0635-6212324 6212333
县卫生局咨询电话:0635-6263331
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635-6212313
未尽事宜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阳谷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08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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