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四川省人事厅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四川省人事厅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
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做好2008年省属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8]142号)有关规定和省人事厅核准的公招计划,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将于2008年9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及教辅专业技术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单位简介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 国有事业 花牌坊校区:
成都市花牌坊街2号 郫县校区:
郫县中信大道1号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
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创办于191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四川省唯一的一所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隶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在95年办学历史中,学校发扬"学做合一"的优良传统,始终坚持以培养高素质的电子信息、机械制造、机电工程等应用型人才为特色,坚持走以工为主,管、文、经、理多学科发展的道路。学校现设9系2部, 47个专科专业,有全日制在校学生约9000人。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一大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形成了以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为代表的一大批教学科研成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教学、科研及教辅岗位工作人员共18名,均为编制内聘用,招聘对象为2008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具体要求详见《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1)。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
专业知识或技能;
(3) 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需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
2.报考者应具备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它条件详见公告。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学校开除、开除留用或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1.选择岗位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9月3日起至2008年9月7日17:00时止。
报名程序:报名网站为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cn[点击查看]](以下简称学校网站)。报考者登录我校网站报名并填写《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1-3,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并按要求上传小于50KB的JPG格式照片。本次招聘需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3.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本市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08年9月9日直接到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花牌坊校区),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费50元,随后可从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外地报考者经电话与学校人事处确认后,可先打印准考证,笔试当天缴纳笔试费50元。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轮。
考试人员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取消的情况于2008年9月8日在报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确定,与最后一名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若此次招聘的各类岗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开考岗位实际参考人数全部参加面试。
笔试、面试均在郫县校区(郫县中信大道1号)允明楼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08年9月13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下同)于指定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因考试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2.笔试内容和形式
笔试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主要考核报考者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具体范围和参考资料见公告附件1-2。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应聘岗位编码为200812至200815的岗位笔试为闭卷考试;其他拟聘岗位笔试采取开卷考试方式,内容为编写教案。
3.政策性加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后的考生(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政策规定给予加分。
4.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笔试总成绩于2008年9月16日在学校网站公布。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当天登录我校网站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二)面试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每一个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前述规定确定接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并于2008年9月16日在学校网站公告,不再书面通知。
1.资格审查时间:2008年9月19日9:00至17:00。
2.资格审查地点:成都市花牌坊街2号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3.资格审查须携带的材料:
(1)《报考信息表》3份(附照片);
(2)自荐材料1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职称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大学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8)外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2005年、2006年、2007年参加考试的带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1份;
(9)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10)代表性成果、获奖证书、各类上岗证书等能证明自己业绩的材料;
(11)符合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加分规定的报考者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1)-(4)项为必备材料,其他证明材料按《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拟聘岗位的有关要求提供。
报考者如缺少上述材料前四项之一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取消其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因上述原因产生的面试空额,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由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办理面试手续。
4.面试手续办理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于2008年9月19日在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请自带一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三)面试
1.面试时间
面试于2008年9月21日进行。报考者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于《面试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考场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因考试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时间30分钟,满分为100分,包含专业考核和综合面试。
应聘岗位编码为200801至200812岗位的报考者,面试第一段为试讲、第二段为综合性面试,时间各为15分钟。应聘岗位编码为200813至200815岗位的报考者,面试第一段为专业技能测试、第二段为综合性面试,时间各为15分钟。
考生的面试成绩在考试现场给出,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1)专业考核
应聘岗位编码为200801至200812岗位的报考者,试讲时需提供教案和PPT课件。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试讲题目于2008年9月19日由报考者在办理面试手续时现场抽签确定。
应聘岗位编码为200813至200815岗位者的专业技能测试题目由报考者在面试现场抽签确定。
专业考核的范围在公告附件1-2确定的参考教材范围内产生。
(2)综合性面试
综合性面试形式为相关知识现场答辩,答辩题目由报考者在面试现场抽签确定。通过考生的现场答辩,重点从师德、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适应岗位能力、才艺等方面进行考核。
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缺考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30%+面试成绩×70%。
如某招聘岗位所有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均低于60分,则该岗位取消招聘;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也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总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于2008年9月22日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参加考核的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
五、考核
考核时间定于2008年9月23日进行。进入考核的考生考试总成绩要求不低于60分。学校根据每个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若该岗位的所有考生考试总成绩均低于60分,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在考核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在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考核;若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
通过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综合考核和报考资格复查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执行。
(三)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在考试总成绩公布后的七日内在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人事处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替补
参加体检的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提出,由我校人事处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不低于60分的报考者中)等额递补体检人选。如该空额岗位所有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体检都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该招聘岗位取消。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公示
凡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刊登招聘公告的网站向社会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专业、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八、报批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中的在职人员由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将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鲜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等有效书面材料提交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按规定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核,省人事厅确认。
拟聘人员经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凭省人事厅的确认复函,由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通知报到,而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和和严肃性,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和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四川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监察厅有关违反考风考纪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8-87798751(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 028-87766026(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监审处)
附件1-1:《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1-2:《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教辅岗位复习参考教材》 附件1-3:《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