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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海曙区公开招聘街道物业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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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物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海政〔2008〕28号《关于加强海曙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街道物业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 一、招聘指标 本次招聘街道物业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13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招聘对象须具备宁波市常住户口(以2008年8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事业心责任心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会电脑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年龄:1973年8月28日-1986年8月28日出生,身体健康;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 1、公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08年 8月29日至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到海曙区人才交流中心(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三楼)办理报名手续。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上述证件材料外,还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核。报考者需当场填写《宁波市海曙区公开招聘街道物业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人数低于招聘指标4倍的,酌情核减指标数。 报考者凭准考证领取通知单,于9月4日至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到海曙区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 3、笔试。考场具体地点和考试时间见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考试范围为时事、法学基础知识、国情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物业管理知识、公文和写作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可于9月12日起登陆宁波市海曙区人事局网站查询。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线人员按招聘指标的3倍(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合成总成绩,并按招聘指标的1.5倍(不足1.5倍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安排复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6、考核。考核对象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7、聘用。在考核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3天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首次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以后的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报考咨询电话: 87343321,87258825 海曙人才人事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 宁波市海曙区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 宁波市海曙区房地产管理处物业办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