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研究同意,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新区医院(筹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29名,具体招考事项如下:
一、 招考对象
1、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勤奋好学、服从分配、安心工作,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8月后出生)。
二、招考名额及专业
1、县人民医院15名。临床医学10名(不包括方向专业)、中西医结合1名(限研究生学历)、医学检验1名、医学影像2名、药学1名。
2、县新区医院(筹建)10名。临床医学5名、医学影像1名、医学检验1名、护理2名、药学1名。
3、县中医院4名。中医学1名、中西医结合1名、针炙推拿1名、临床医学1名。
三、招考办法
1、报名:参加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于2008年9月1日至9月5日到县卫生局办公室报名(报名考务费自理),地址:高淳县城北漪路15号(县地税局后面)。
2、考试:经县人事局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内容为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按录取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以用人单位为主,组织考官对考生进行现场答题,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如报考人数少于1:3或等于招考人数,全部参加面试,但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参加体检。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凡因体检身体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得分顺序递补。
4、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参照《南京市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实施考核(政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并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5、公示: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高淳人事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
四、录用待遇
录用人员列招考单位事业编制,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并实行人事代理。
联系人:县卫生局 邓春生 联系电话:025-57311235
联系人:县人事局 陈建珍 曹华 联系电话:025-57338705
高 淳 县 卫 生 局
高 淳 县 人 事 局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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