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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07〕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元阳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报州人事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高中教师。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
1、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师范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
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详见元阳县2008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报考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乐于奉献;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24周岁及其以下(1984年1月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录用体检标准》;
(五)热爱教育工作,愿意在元阳乡镇中学从事教育工作18年以上,并签订合同,服从分配。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党纪、行政处分但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国家规定不能应聘的人员;
(六)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08年9月12日-9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元阳县人才开发服务部(原地税局一楼)。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未就业证明等相关证件,交近期5 分免冠照1张(背面签名),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点亲自报名,他人不得代报;
2、报名者必须承诺携带证件的真实性,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自报名之日起至招聘后的任何时候均可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08年9月18 日-9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领取准考证地点:元阳县人才开发服务部。
五、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1、考试科目:《专业知识》一科,总分100分;
2、考试时间:2008年9月21日,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方法进行,硕士研究生免笔试。
(一)招聘工作在元阳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
(二)试卷制作和评卷:由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委托有关单位组织制作和评卷,由县公安局、县保密局负责运送试卷和保管试卷,县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三)笔试成绩出来后,由元阳县人事局和教育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按招聘岗位名额,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时,若笔试成绩居于末位且得分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岗位,该岗位自动取消。面试人员确定后,由人事部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由县人事局和教育局组织面试人员进行面试,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面试分值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按招聘岗位名额由高分至低分录用(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六)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政审。考核体检、政审人员名单确定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布考核、体检、政审人员名单。由元阳人才开发服务部统一在红河州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和元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布,面试时间:2008年9月23日。
(七)体检和政审:体检由县人事局组织到指定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政审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
(八)因面试、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从报考该岗位的下一名考生中递补,直至聘满名额为止;
(九)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县人才开发服务部统一在红河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和元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拟录用人员,由元阳县人才办出具提档函,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学籍档案、学历认证报告交元阳县人才开发服务部,不按时交的后果自负;
(十一)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招聘岗位报州人事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十二)被聘用人员,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合同聘任,聘任期间的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师范院校类毕业生报名人数不够时,经资格审查组审查,可从综合性大学的相同专业中调整。
七、违纪处理
(一)报考者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出,自报名之日起至聘用后的任何时候均可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对招聘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不负责任给招聘工作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视其情况,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八、其它
(一)本简章由元阳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白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3-5645219
附:
元阳县2008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
招聘单位 |
岗 位 |
人数 |
专 业 |
学 历 |
年 龄 |
元阳县 乡镇中学 |
语文教师 |
2 |
汉语言文学、中文教育 |
本科及 其以上 |
24周岁以下(1984年1月以后出生) |
数学教师 |
2 |
数学、数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基础科学 |
|||
英语教师 |
2 |
英语、英语教育 |
|||
物理教师 |
1 |
物理学、物理学教育、应用物理学 |
|||
政治教师 |
1 |
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政治学与行政学 |
|||
历史教师 |
1 |
历史、历史学 |
|||
化学教师 |
1 |
化学、化学教育、应用化学 |
元阳县人事局
二00八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