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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铜陵县

(全职,发布于2008-08-27)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2008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 信息来源:安徽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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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用人急需,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我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雇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和年龄等资格条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铜陵县2008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岗位计划表》(附后)。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9月16-18日(三天);

 

8:30-12:00,15:00-17:30。

 

报名地点:县人才服务中心(公安路1号)。

 

(二)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须本人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9月25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均须填写《铜陵县2008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资格审查表》,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4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经县雇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

 

报考因比例不足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县雇员招聘办公室统一时间通知报考者改报其它岗位。

 

3.考试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规定:笔试每科45元,面试每人80元。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城镇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农村特困救助证"原件、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

 

4.资格审查办法: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原则上在报名时予以当场认定。报名及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者,由县雇员招聘办公室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 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播音员岗位考生直接进行专业面试,其他岗位考生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科目、时间

 

1. 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一份试卷,卷面分值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主要考查考生的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能力。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综合知识》一份试卷,卷面分值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常识、党的建设、法律知识、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机关公文写作、省情、县情等。不指定考试复习教材。

 

2. 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定于2008年9月27日(星期六)。

 

上午  8:00- 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   《综合知识》。

 

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播音员岗位考生的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及实践能力。

 

其他岗位考生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题本,总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笔试人员中按2: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按比例确定的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并列者,可同时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40%。

 

五、体 检

 

播音员岗位考生按照专业面试成绩,其他考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合成后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人[2001]35号和教秘人[2004]56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自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提出复检要求,经县雇员招聘办公室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核与公示

 

体检合格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标准和方法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1999]58号)执行,由招聘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工作结束后,报请县雇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雇用人选,经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限为5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逾期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雇用的,按规定办理雇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雇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雇用。

 

七、雇用与待遇 

 

(一)雇用。公示无异议,由县人事局向考生发出《铜陵县机关、事业单位雇员雇用通知书》(以下简称《雇用通知》)。考生凭《雇用通知》3日内到用人主管部门报到,逾期没有报到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办理延期报到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并不再递补。        

 

(二)待遇。受雇人员不占用招聘单位编制,实行编外劳动合同管理,合同期限一般为3-5年。雇用人员待遇实行基本工资加岗位津贴的办法,基本工资为每月1000元,岗位津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招聘单位为雇用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三)档案管理。雇佣人员在岗期间用人单位应为其建立和管理用工档案,解雇后可将其档案交由县人力资源市场或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八、纪律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没有按本方案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有关具体要求、公示等事项,县雇员招聘办公室将在铜陵人事人才网、铜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广大考生要密切关注网络考试信息的发布,否则,不能按规定及时参加有关招聘程序,视同弃权处理。

 

九、本公告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铜陵县人事局

 

                                               2008年8月26日

附表:铜陵县招聘雇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