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考绍兴市社会救助 和捐赠接收中心部分工作人员的公告
绍兴市社会救助和捐赠接收中心(挂绍兴市慈善工作办公室牌子)系市民政局下属相似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工作人员叁名。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市政办发[2004]1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汉语言、文秘、法学、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毕业; 3.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 4.28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招考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08年9月6日9:00-15:00; 2.地点:浙江绍兴人才市场(市区胜利东路285号人才大楼一楼)。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属200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的,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3 张;社会其他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学历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3 张。同时缴纳报名考务费。 (二)笔试 1.时间为9月21日,上午进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下午进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2.地点:绍兴市人才大楼。 (三)面试、体检、考察 笔试以后根据招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后按1:1比例(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体检、考察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四)确定录用对象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用对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详见绍兴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 注:以上资料如有变动,以报名现场公告为准。 绍兴市人事局 绍兴市民政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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