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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 告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用人制度,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我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7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办法
2008年全县25个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7名,其中:教育43名、卫生8名、乡镇事业站所26名。招聘职位详见《双柏县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招聘实行《专业知识》考试(考核)与《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相结合,在《专业知识》考试(考核)合格的前提下,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为主进行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属我县生源,国家教委承认学历,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08年7月底以前毕业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报考双柏一中"教学"、双柏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学"、"影像"和"检验"4个特殊岗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限制。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不受生源地限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身体健康,年龄在3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至35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及招考职位
(一)报名时间于2008年9月2日-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双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一楼。
(三)报名办法: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未就业证明、专业知识考试(考核)合格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半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填写《双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
(四)在本次招聘中,双柏一中"教学"、双柏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学"、"影像"和"检验"4个特殊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2即可开考,其他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报名工作结束,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经批准,可另行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考试(考核)
此次事业单位招聘先进行《专业知识》考试(考核),再进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一)《专业知识》考试(考核)在报名前进行,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定,《专业知识》考试(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二)经《专业知识》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08年9 月20 日,笔试地点及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考生须于9月10日至18 日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领取准考证。所需复习资料可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购买。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的确定,在笔试成绩60分以上的参考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经批准的计划招聘数等额推荐。如成绩相同,则优先确定少数民族考生、妇女考生。考察、体检合格者为初步拟聘人选。若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该职位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到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
七、纪律要求
(一)为维护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在整个招聘过程中,邀请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进行监督。
(二)报考者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在整个报名考试聘用工作中,报考者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在招聘过程中,考生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其他未见事宜以《双柏县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为准。
附:双柏县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单击下载)
双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八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