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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化工学院

(全职,发布于2008-09-03)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招聘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启事
  • 信息来源:华侨大学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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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化工学院

招聘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启事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拟在厦门校区招聘化工学院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主要职责、条件

化工学院办公室行政干事:1名

①主要职责:

负责处理学院办公室日常事务,包括文件、信函和传真的接收、印发及办理,文书档案管理,会务安排,人员考勤和人事福利,一般文书起草和文字处理,一般办公设备维护和办公物品的采购与管理,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协助接待及后勤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它事项。

②招聘条件:

男性,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相应学位,中共党员,能熟练掌握计算机自动化办公应用系统,具备较好写作和文字编辑能力,为人踏实,工作纪律和服务意识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年龄30岁以下。

③相关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工资1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月工资1300元,并按照厦门市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社会保险金。

二、报名办法

报名者需提供如下材料(材料不齐,视报名无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毕业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等复印件交到华侨大学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李克砌办公楼三楼),也可通过信件方式报名,邮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人才交流中心,邮政编码:362021。

联 系 人:侯老师

咨询电话:0595-22693889

三、报名起止时间

2008年9月1日至2008年9月5日下午5:00截止。

四、考试考核办法

1、经资格审查及初步筛选,符合要求的应聘者由本中心通知本人接受考核。

2、根据考核情况,按照招聘岗位确定初步人选。经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上报学校批准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五、其他事项

本单位不提供住房。

 

 

附件:华侨大学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华 侨 大 学 人 事 处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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