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区建设,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龙湾区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温龙委办发〔2007〕9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60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08年我区招聘60名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具体计划详见《2008年龙湾区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计划表》(附件一)。 二、招聘岗位和待遇 招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一般可安排担任村党组织负责人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经济合作社社长助理、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助理、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或团组织负责人、文书等职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其它工作岗位。待遇按温龙委办发〔2007〕99号文件执行。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移民安置对象、低保户,学历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年龄在30周岁以下(周岁时间计算截止到报名最后之日止),本区户籍(以报名最后之日户口所在地为准;配偶或父母一方在龙湾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户口不限)。 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热爱农村和社区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四、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地点:设在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6楼1-2号会议室 报名时间:2008年9月9日(周二)至10日(周三)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招考分研究生、本科及以上、移民安置对象、低保户四个类别进行报名(详见附件一)。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和本人的意向选择一个类别报名,不能重复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2008年龙湾区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报名表》(附件二),接受资格初审。 (2)报考对象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及加分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移民安置对象、低保户须另外提供由所在镇(街道)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配偶或父母一方在龙湾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提供正式工作人员有效证明材料。 (3)交本人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3张。 3、开考比例。本科及以上、移民安置对象、低保户三个类别报考人数与计划数比例要达到3:1以上,不足3:1的,减少招聘计划数,按报考人数3:1招聘;研究生类别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4、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以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市场经济基础知识、管理基本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2007年7月-2008年8月重大时事为主要内容,考试复习用书为《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2008年版)。考试时间定于9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5、体检、考察: 考试成绩加上加分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人数见附件一。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人部发〔2005〕1号)文件标准执行。考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文件执行。考察合格,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对象(体检考察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不再递补)。 如遇最后一名总成绩(含加分)同分者,以考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考试成绩相同,按政治面貌、获奖情况顺序确定。 6、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只发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各镇(街道)与被聘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试用期开始,合同一签3年。 五、其它 1、加分原则:省级优秀毕业生、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参加招考时,总分加3分;党员毕业生、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参加招考时,总分加2分。加分实行不累计加分的办法,取其中最高加分项。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劳动局研究决定。 公开招聘详细内容可查询: 龙湾党建网(ww***.cn[点击查看]) 温州龙湾网( ww***.cn[点击查看])
附件一:《2008年龙湾区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计划表》 附件二:《2008年龙湾区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报名表》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龙湾区人事劳动局 2008年9月1日
附件一:
2008年龙湾区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计划表
类 别
|
招 聘 人 数
|
计 划 数
|
体 检 对 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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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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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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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
48
|
53
|
专科及以上
|
移民安置对象
|
7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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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
|
2
|
3
|
合计
|
60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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