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台州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台州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经研究决定,200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08年全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
具体的招聘单位、对象、职位(专业)和报考资格条件见附件1、2,也可登陆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查询。
本次招聘对象不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其他经费形式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玉环生源毕业生(含本人为玉环户籍,且配偶或父母一方为玉环户籍);
3、林学职位面向全市招聘,表演职位面向全省招聘;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表演职位需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三、招聘方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按职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形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08年9月9日-11日。
网址:ww***.cn[点击查看](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008年9月12日。
招聘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时间:2008年9月13日。
已报名人员登录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可得到报名序号,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报考人员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初审截止时间为 2008年9月13日24:00。
4、上传照片
时间:2008年9月14日。
⑴、考生在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考试录用系统(ww***.cn[点击查看])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
⑵、考生上传本人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最好不大于128×180像素,但不得小于80×110像素;
⑶、工作人员对上传的照片在半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考生可上网查询审核结果。未通过者应及时对照片格式及大小作调整后再次上传。
5、现场确认
已上传照片的报考人员,于9月16日-17日上班时间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家庭成员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县人力市场(城关城中路21号)二楼大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本次公开招聘考务费100元。
照片审核通过后,未到现场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08年9月19日-20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具体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笔试科目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见附件1,每门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全县统一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县人事部门将按招聘职位计划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入围面试人员请在公告指定时间到县人劳社保局人事管理科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自动弃权;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须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截止期限前向人事部门提交书面确认书。对面试人员缺额,县人事部门可在面试前,从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结束后,县人事部门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比例(成绩计分比例详见附件1)合成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试入围人员。若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考察。考试入围人员在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公告通知。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因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和放弃体检,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用对象并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在9月9日-11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为准。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4、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条件初审的,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应于9月16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县民政局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原件交至现场确认,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考务费用。
6、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8、报考人员对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7日内向县人事部门反映。
9、咨询电话
人事部门:87221204
本简章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08年玉环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汇总表
附件2:有关问题的说明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08年9月4日
附件1:2008年玉环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汇总表
序 |
招聘单位 |
招聘职位 (专业) |
计划数 |
报考 资格 条件 |
成绩计分比例(百分比) |
备注 |
|||
笔 试 |
面 试 |
||||||||
行测 |
申论 |
专业 |
|||||||
1 |
县人劳局下属 监察大队、仲裁院 县环保局下属环保所 县卫生局下属监督分所 |
法律 (全额拨款) |
4 |
普本 |
20 |
20 |
30 |
30 |
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选择职位 |
2 |
县人劳局下属社保中心 |
会计电算化 (全额拨款) |
2 |
普专 |
30 |
30 |
|
40 |
|
3 |
县农业局下属 农经审计站 |
财会 (全额拨款) |
1 |
普本 |
30 |
30 |
|
40 |
|
4 |
县档案局下属 档案事务所 县农业局下属 农村能源办公室 |
计算机 (全额拨款) |
2 |
普本 |
30 |
30 |
|
40 |
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选择职位 |
5 |
县文广新局下属文化馆 |
表演 (全额拨款) |
1 |
普本 |
15 |
15 |
|
70 |
面向全省; 面试为技能测试。 83年以后出生。 |
6 |
县环保局下属环保所 |
环保 (全额拨款) |
4 |
普本 |
30 |
30 |
|
40 |
|
7 |
县畜牧兽医局下属事业 |
畜牧 (全额拨款) |
2 |
普专 |
30 |
30 |
|
40 |
特殊职位,男性 |
8 |
县审计局下属事业 |
基建投资 (全额拨款) |
1 |
普本 |
30 |
30 |
|
40 |
|
9 |
县林特局下属 林业技术推广站 |
林学 (全额拨款) |
1 |
普本 |
30 |
30 |
|
40 |
面向全市 |
10 |
县统计局下属事业 |
统计 (全额拨款) |
2 |
普专 |
20 |
20 |
30 |
30 |
财会、统计类、中文类、计算机、经济类 |
11 |
县卫生局下属 卫生监督分所 |
预防医学 (全额拨款) |
1 |
普本 |
30 |
30 |
|
40 |
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管理 |
12 |
县卫生局下属 妇幼保健所 |
妇女保健 (全额拨款) |
1 |
普本 |
30 |
30 |
|
40 |
女性,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妇产、临床医学 |
临床医学 (自收自支) |
1 |
普本 |
30 |
30 |
|
40 |
|
||
临床检验 (自收自支) |
1 |
普本 |
30 |
30 |
|
40 |
|
||
13 |
县国土局下属征地办 |
地矿 (自收自支) |
1 |
普本 |
20 |
20 |
30 |
30 |
|
14 |
国土局下属土地调查登记中心 |
规划 (自收自支) |
1 |
普本 |
20 |
20 |
30 |
30 |
|
|
小计 |
|
26 |
|
|
|
|
|
|
附件2:有关问题的说明
1、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学历、专业。凭学历证书原件
3、相近、相关专业的划分。
(1)"法律"包括:法律类、法学类等。
(2)"计算机"包括:电子信息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电气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器件及设备、信息对抗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技术、电子信息等。
(3)"经济类"包括: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民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贸易经济、网络经济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金融学等。
(4)"财会"包括:财会、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财务分析等。
(5)"中文类"包括: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等。
(6) "环保"包括: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治理、生物工程、生物科技、化学分析、水资源利用与保护、高分子材料、生态学、应用化学、化工化学分析等。
(7)"畜牧"包括:动植物检疫、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动物科技、畜牧、兽医、食品检疫等。
(8)"基建投资"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学、投资学、工程造价等。
(9)"地矿"包括:地质学、地理信息系统、环境工程、采矿工程等。
(10)"规划"包括: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等。
本说明未尽事宜,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酌情研究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