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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及岗位职责
航空宇航学院学生辅导员一名。从事学院本科及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聘用条件
1.中共党员。
2.以下人员及申请条件:
(1)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在读应届毕业研究生,在学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等能力和较好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性格开朗;
(2)本校在岗青年教职工,获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在读,有过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本科生导师(班主任)工作或担任辅导员助理、学生工作助管等经历。
3.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教师和在岗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三、聘用办法及待遇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代理暂行办法》[校人字(2006)13号文]的规定,新聘硕士学历人员实行事业编制人事代理聘用制。聘用后实行以岗定薪,享受国家、江苏省和校内规定的工资、补贴和津贴,享受学校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享有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
本校教师可兼职从事辅导员工作。
四、应聘方式及招聘截止时间
应聘人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辅导员岗位申请表》,非本校在岗人员同时提供成绩单(学校盖章)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论文的目录复印件以及辅导员或导师推荐信等应聘材料。
文本应聘材料应于9月28日前送达,应聘材料概不退还。在截止日期后两周(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说明未通过审核,不再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学生处教育科:董老师、王老师
电话:025-52117808 电子信箱:jiaoyu@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赵老师、闾老师
电话:025-84892461
简历投送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150号信箱转174分箱 南航学生处教育科 邮编:211100
校内投送地址: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10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