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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卫生局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临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福田区卫生系统计划公开招聘一批卫生技术临聘人员,充实临床一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
本次拟招聘临聘人员120名,包括:
专业 |
拟招人数 |
专业 |
拟招人数 |
专业 |
拟招人数 |
内科 |
3 |
麻醉 |
1 |
检验 |
4 |
外科 |
3 |
中医 |
4 |
药学 |
3 |
儿科 |
3 |
影像 |
1 |
护理 |
60 |
妇产科 |
13 |
超声 |
8 |
助产 |
4 |
口腔 |
7 |
心电图 |
2 |
财务收费 |
4 |
具体职位要求见附件1:《福田区卫生局公开招聘临聘人员职位表》。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市内外户籍社会人员。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1)报考护理及助产职位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以上学历。
(2)报考财务收费职位的,须为中专以上学历。
(3)报考除护理、财务收费以外的其他职位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4)学历性质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职位要求为全日制学历,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职位未要求全日制学历,报考者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
2、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可在深圳市人事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职员与雇员管理/业务表格下载)以及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新增专业(可在国家教育部网站ww***.cn[点击查看]查询);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的专业一致。如职位要求学历为"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若考生大专的专业为"临床医学",但本科的学历为"口腔医学",则不符合要求。
3、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具有初级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最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最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5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对报考相关资格的要求
(1)报考临床、影像(超声诊断、心电图)等职位的人员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2)报考护理及助产职位的人员,须具有护士(助产士)执业资格。
(3)报考财务收费职位的人员,须具有会计上岗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为: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及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时间为2008年9月12日10:00至2008年9月15日17:00;具体程序和方法,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网址ne***.cn[点击查看])查询。
请考生于2008年9月18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2、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必须符合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一科,分医疗类、护理类、一般类三大类,具体参见招考职位表。笔试内容由50%的专业基础知识和50%的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知识组成。
(2)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咨询电话:0755-83776655。
2、笔试时间:2008年9月20日上午9:30~11:30。
3、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或者到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查询。
4、笔试组织
笔试由福田区卫生局委托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统一组织。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笔试。福田区卫生局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笔试合格线由福田区卫生局统一划定。
5、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08年9月24日下午16:00之后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公布。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08年9月25日上午9:00开始直至资格初审结束。
2、资格初审地点:与笔试成绩一同于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公布。
3、资格初审方法
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2倍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2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要求笔试名次在拟聘用名额3倍范围内的所有考生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职位资格初审结束。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并按同一职位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审查。
4、资格初审须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均须验原件、留复印件):
(1)报名表、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
(3)学历及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学历须一并提供学历验证证明,学历验证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
(4)资格证书(报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者提供);
(5)报考职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
(6)拟调用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在市人事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职员与雇员管理/业务表格下载。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在现场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最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证明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5、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9月26日在福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福田区福华路5号,深圳市中医院西侧)组织面试(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福田区卫生局统一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三者缺一不可)。
3、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发给面试成绩回执。
(五)体检人选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同一职位由于总成绩相同难以确定体检人选的,在拟聘用人数范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六)体检
1、体检由福田区卫生局组织。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3、体检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在体检结束后的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八)公示
经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福田区卫生局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示5天。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聘用的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后的一周内,向福田区卫生局申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为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平"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杜绝不正之风,本次招考将由福田区纪委(监察局)选派工作人员负责监督。
(二)拟聘人员须统一到福田区卫生局报到,由福田区卫生局根据其本人专业及资历情况安排到下属单位工作,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三)本公告由福田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局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