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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 县 监 察 局 洋 县 文 体 事 业 局 洋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关于洋县剧团2008年公开招聘舞蹈演员的 公 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等文件规定,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就2008年洋县剧团公开招聘舞蹈演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共10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8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省内(生源地)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并持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等艺术学校中专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年龄18-25周岁之间(1990年7月1日以前至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08年9月15日至9月29日。 (二)报名地点:洋县文体事业局。 联系人:刘 吨 联系电话:0916—8210701 8222812 (三)报名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办理:(1)本人身份证;(2)毕业证;(3)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5张;(4)《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考费用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取。 (四)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按照招聘所需资格条件和本人情况如实填写《2008年洋县剧团公开招聘演职人员报名表》。对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毕业证的真伪应登陆ww***.cn[点击查看]网站查询),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复审和终审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考生参加考试的资格;参加了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之比小于1:3比例的,将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为《公共科目》,总分100分。《公共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008年10月11日上午9点至11点。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按时参加笔试。 《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法律、职业道德、写作知识、人文及陕情常识、时事政治等9个方面的内容。本次考试无指定复习用书。 (二)面试。总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招聘原则和录取办法 (一)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本次考试请纪检监察等部门全程现场监督,考试成绩面向社会公示,不查卷、不查分。 (二)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排前;再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前;再相同的,同等学历毕业时间早的排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下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三)对初录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聘满为止。 六、招聘人员聘用和管理: 所有招聘人员,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合同管理。聘用期间,由招聘人员同县剧团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由财政全额供养。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的聘用合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动或辞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洋县文体事业局 2008-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