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石家庄市的人才引进工作, 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厅,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中共石家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引进高等院校毕业生工作的意见》,决定从2008年开始, 全市每年要引进国家教育部门备案并认可的全日制本科以上高等院校毕业生5000名以上。 并实行了人事代理无偿服务,“先落户后择业” 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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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石家庄市人才交流中心 陈惠财 0311-89631731 89631748
石家庄市公安局 田俪华 0311-868630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