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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22人 2008下半年,长春市企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2名工作人员,凡欲参加此次招聘考试的,请于 招聘范围 51家事业单位、153个岗位,拟招聘222名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 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高校毕业生、社会其他各类人才 笔试时间 面试、考核和体检等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和考核须知 1.招聘行政管理岗位人员(职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成绩按比例加权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3.笔试单科成绩满60分(含60分)以上的考生,才具备面试资格。 4.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由长春市人事局委托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专业知识笔试,由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 5.由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制定面试方案并组织实施。 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6.考试最后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加权,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除面试人选为1:1岗位和面试人选低于拟招聘人数岗位(1个岗位招聘多人的)规定最低面试合格线(60分)外,其他凡有竞争的岗位均不设面试最低合格线。 7.考核由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主要考核考生的德才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等。 考核人选根据考试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依次确定,经确定考核不合格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向下顺延递补,并按照规定聘用合格人员。 对考核合格者,应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由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应在本单位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政策咨询电话:0431-88777369(长春市人事局人才规划处);报名咨询电话:0431-88776881(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报名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