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金融与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为挂牌在市政府办公室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市直、盐都、亭湖、市开发区金融系统(含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二)具有本市户籍;
(三)年龄40周岁以下(196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金融或企业上市工作5年以上;从事金融或企业上市工作10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专业知识扎实,业务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文字工作能力。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情况证明,并交上述证件的一份复印件和2张近期免冠照片,填写报名表。用人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外通知),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以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结束后由市金融与企业上市办公室和市人事局共同确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拟聘职位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体检:按拟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同分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察:着重考察拟聘用人选的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
(五)聘用: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半年,试用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适或考生弃权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08年10月6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二)地名地点:市政府办公室行政人事处(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916室)。电话:86660916、88190916。
本公告由市金融与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和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盐城市金融与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