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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安边防总队接收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 |
广西公安边防总队接收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 (本科类) 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又称武警广西边防总队)属武警部队序列,受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直接领导,肩负着维护国家主权、保卫国家安全等光荣而神圣的职责。具体从事边境管理、出入境边防检查、海上治安管理、打击偷渡外逃、缉枪缉毒等重要工作,具有公安性、军事性、涉外性的特点。 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在部队建设特别是干部队伍建设中,积极引进各类人才。近年来,我们从地方各类院校接收了一大批应届毕业生充实干部队伍,并根据人才成长和发展的规律做好对他们的培养、使用和提高工作,一大批入警大学生干部脱颖而出,成为部队建设和边防工作的骨干。我们热忱欢迎志愿献身边防保卫事业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加入到公安边防部队的行列中来,在边防广阔天地里大显身手,建功立业! 接收专业 门类名称 专业名称 接收人数 法 学 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 30人 教育学 运动训练 5人 文 学 汉语言、英语、日语、法语、越南语、泰语、朝鲜语、新闻学、新闻学 25人 理 学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5人 工 学 电子信息、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25人 管理学 会计学、财务管理 5人 合计 100人 注:目前暂时只接受男生报名。 接收条件和要求 1、文化学历:必须为国家“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2009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并获得相应的学位。 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接收范围: ①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技术院校、独立院校、民办院校、公办民助院校、远程(网络)教育院校、成人高校(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毕业生)毕业生; ②学习形式为走读、委培、自费、自考、定向、中专起点大专生、专升本的,国(境)外学习毕业的,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③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往届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④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计4门(含)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被作留级处理、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或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2、政治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边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3、身体素质: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其中:男性身高168厘米,女性身高160厘米。偏胖(男生超出标准体重20%,女生超出15%)或偏瘦(男生低于标准体重10%,女生低于15%)不合格,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6(0.4)以上,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0.2)。 4、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24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8月31日。少数民族毕业生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可放宽2岁。 5、招收岗位:广西公安边防基层一线指挥管理人员。 6、服役年限:本人自愿,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勤奋工作,在5年内个人不得要求申请退出现役。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优先接收: 1、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 2、有当兵入伍经历的; 3、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 4、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 接收程序及时间 1、报名(截止2008年11月10日,以邮戳为准):符合接收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立即准备自荐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简历、成绩表、学籍证明、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上材料如是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或院系印章),粘贴一张本人近照,另附一张本人两寸免冠照片(在照片背面写清学校及姓名)。 自荐材料于11月5日前交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资格审查(11月底前完成):根据个人自荐材料,从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地区分布、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及特长等方面进行合理筛选,确定参加知识能力考试考生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自荐材料可到我总队取回,不再寄或送回。 3、知识能力考试(初定于12月上旬):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毕业生必须参加公安部政治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考试,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注:接收2008届毕业生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 4、体检(初定于2009年1月上、中旬):待公安部政治部下达知识能力考试成绩后,根据一定比例组织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体检。 5、心理测查和体能测试(初定于1月上、中旬):对体检合格的毕业生进行心理测查和体能素质测试。男生体能测试项目为1500米跑(8分30秒以内达标)、立定跳远(1.7米以上达标)和俯卧撑(每分钟20个以上达标),女生为800米跑(6分以内达标)、立定跳远(1.6米以上达标)和仰卧起坐(每分钟20个以上达标)。 6、面试(初定于1月上、中旬):测查合格及测试达标者方可参加面试。 7、政审(初定于2月中、下旬):综合知识能力考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情况,择优对毕业生进行政治审查。通过审查毕业生的高考原始档案、在校操行评定和学习成绩表等材料,走访毕业生所在院系任课老师、班主任(辅导员)和同学,充分了解毕业生在校的现实表现和学习情况。 8、签订就业协议书(3月下旬):将政审合格的毕业生情况汇总后,择优确定接收对象,与拟接收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使用方向 毕业生录用后,根据工作需要在广西区内所属部队统一分配,并全部安排到基层单位工作,主要从事边防管理、出入境边防检查和海上治安管理工作。 享受待遇标准 1、毕业生接收入伍后,统一安排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年,其中入警集中培训不少于6个月。 2、毕业生入伍时间从毕业当年的6月30日算起,实行1年见习期。见习期满的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中尉警衔。见习期享受见习警官待遇。 3、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按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产生一切后果由毕业生负责。 1、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接收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 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七日前征得接收单位同意; ②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学历)三证之一不全的; ③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④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 ⑤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2、岗前培训淘汰。接收对象在军政训练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承训院校综合考评后不适合担任部队干部职务的,予以淘汰。 3、见习期间淘汰。接收对象在见习期间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等原因不适合在部队工作,予以淘汰。 联系地址:广西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南宁市望园路15号) 联系电话:0771?D5728721 联 系 人:廖启流干事 传 真:0771?D5728709 邮 编:530022 自荐材料于11月5日前交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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