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福建师范大学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福建师范大学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2008年福建省东山县关于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的公告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高校人才网 点击数:2 更新时间:2008-10-15 | |
为选拔人才补充到我县卫生系统,提高全县医疗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要求,决定公开向社会招聘卫生技术人员3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附后)。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国家任务招收全日制的普通院校未就业医疗卫生相关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东山县卫生局(东山县电信大楼409#)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考要求: (1)报考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相片3张。并交报名费80元。 (2)报考者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3)报考采取归类报名方式。即报考者可根据“临床医生、公卫医生、防疫科、检验科、麻醉科、影像、口腔科、药剂科、护理、医疗审核”等10个职位类别报名。 (4)取得报名资格者,于 (5)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招聘方法、时间和内容 招聘方法采用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技能测试:本次招聘把国家任务招收的本科毕业生作为重点,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技能测试,本科毕业生与大专毕业生报考同一职位的,本科毕业生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优先进入体检、考核、录用。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2008年11月5上午9:00~11:00。 2、笔试内容: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医学基础知识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符合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的,按规定给予加分;加分对象须在报名时提供有效证件或证书。 3、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4、面试内容:分为职业道德和相关专业知识两部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5、面试时间、地点在“东山人事人才网”公布。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职位,按1:1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招聘岗位有性别区分的以性别分组分别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考核和自主选岗 1、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自主选岗:经考核、体检合格者,按报考的职位类别和考生的综合成绩高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采取抽签的形式决定选岗的先后顺序。 五、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闽政办[2002]162号文精神,全部实行聘用制,首聘为三年,由县人事局审批聘用。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制内管理,享受在职人员同条件的同等待遇。聘用人员必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否则用人单位将不予续聘。 六、本公告由东山县卫生局、东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6-5835406 东山县卫生局东山县人事局 二OO八年十月十四日 |
|
文章录入:jyzd5241 责任编辑:jyzd524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