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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乐市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 ||||||||||||||||||||||||||||||||||||||||||||||||||||||||||||||||||||||||||||||||||||||||||||||||||||||||||||||
作者:就业指导…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4 更新时间:2008-10-22 | ||||||||||||||||||||||||||||||||||||||||||||||||||||||||||||||||||||||||||||||||||||||||||||||||||||||||||||||
经中共长乐市委2008年第30次常委会议研究批准,长乐市11家事业单位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年龄18—35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报考对象原则上为2006年以来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其中市精神病医院护理岗位放宽至中专学历,但招收后按合同工身份办理聘用手续。市物资总公司民爆安全员岗位,也可向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以上的长乐市国有企业在职干部招聘。非长乐生源应为本科以上学历待就业毕业生; (六)符合招聘单位岗位条件要求。 二、招聘岗位、人数以及岗位条件要求 拟招聘岗位、人数以及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附表,各拟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原则上以《福建省2008年秋季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为准。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时间:2008年10月28日—10月31日;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中共长乐市委组织部,刘心勇,电话:0591-28889768;长乐市人事局,陈建玉,电话:0591-28882238; 报名要求:报名者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同底照片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者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由单位出具、主管部门(人才中介机构)签章的意见证明。 四、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时事、法律、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公共基础知识以及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合格线定为60分。面试参照公务员考试面试方法,采取统一试题作答,封闭式管理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线定为60分,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时,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详情可咨询中共长乐市委组织部、长乐市人事局。 附:长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汇总表。 长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汇总表 填报单位:中共长乐市委组织部、长乐市人事局2008年10月21日
长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汇总表 填报单位:中共长乐市委组织部、长乐市人事局2008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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