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干部综合素质,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大学生到农村(社区)任职。
一、招聘人数
20名(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按1:3的比例核减招聘数额)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德城区常住户口的应往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后出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四)自愿到农村(社区)基层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还未被撤销的;
(三)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08年11月3日至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德城区人才中心(德州大酒店北50米,电话:0534-2623634)
材料: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须同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需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并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审查合格的,填写《德城区2008年公开招聘优秀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登记表》、《报考诚信承诺书》,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2008年11月9日上午8:30―11:30进行笔试,内容分为申论和职业能力测试。笔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共产党员、研究生以上学历、在校曾任学生会干部者,笔试成绩加2分。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因弃权造成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基层工作必需的基本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 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四)考核体检
主要考核考生在原单位、学校、所居住的村(社区)的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纪违法行为。考核合格的,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因考核、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给予发放《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
根据市委《关于“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实施意见》规定,享受以下待遇:
1.受聘人员按有关条件、规定、程序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社区)委员会主任助理等职务,也可依法选举为村(社区)委员会负责人。特别优秀的,经组织考察,作为街镇后备干部人选。
2.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所在街镇与其签定聘用合同,聘期3年。
3.受聘人员在试用期和聘期内享受一定补贴,其标准参照所在街镇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工资待遇,并为其办理有关社会保险。
4.受聘人员在村(社区)工作满2年后,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省内县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4分;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8分;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招聘到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不执行试用期、见习期;其工资按所任职务、所聘岗位,比照单位同条件人员确定;其在村(社区)工作期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其在村(社区)工作的时间可视为到农村或基层服务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审和聘任。
五、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由中共德城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4-2671862 0534-2671782
中共德城区委组织部 德城区人事局
2008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