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夏 学 院(筹)
(福建·福州)
江夏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整合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与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筹办的一所省属公立普通本科院校。
学院主校区坐落在紧依市区、风景秀丽的福州大学城,与省教育厅直属的福州实验小学、福州一中以及限价教师公寓仅一街之隔。主校区占地1360亩,22万平米的一期教学办公大楼及学生公寓已建成使用。
学院立足福建,面向全国,致力于为海峡两岸经济社会共同发展服务,努力培养财经、管理、信息、法律服务等领域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学院现有10个二级学院、44个专业,教职工984名,其中教授30人,副教授164人,在校学生 16000多名。学院还承担着福建省中高级公务员和大中型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的培训任务,是福建省行政管理学会、和谐社会研究会等5个省级学会的挂靠单位。
学院将致力于进一步拓展与厦门大学、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等国内外高校联合办学关系,努力把本院建设成为注重创新精神教育与创业能力培养的多科性东南名校。
通讯地址:福建省闽候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号江夏学院人事办
联系电话:(0591)23535013、23535015、83441062
联 系 人:
E-mail: zfxyzzc@
2008年研究生招聘计划
(仅限招聘2009年春季前毕业的研究生)
学科(专业)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学科(专业)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经济学 |
2 |
博士研究生 |
投资学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信息科学技术 |
1 |
博士研究生 |
金融工程 |
4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审计学 |
1 |
博士研究生 |
保险精算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法学 |
1 |
博士研究生 |
软件工程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金融学 |
1 |
博士研究生 |
计算机科学技术 |
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物流管理 |
8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信息管理 |
5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房地产经营管理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物业管理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艺术设计(广告)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工业工程 |
10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传播学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财务管理 |
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社会工作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涉外会计(双语) |
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大学英语 |
10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审计 |
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电子商务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会计 |
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连锁经营管理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国际金融(双语)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人力资源管理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工程造价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土木工程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学科(专业) |
引进计划 |
学历学位 |
职称 |
金融学 |
1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教授 |
信息科学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教授 |
新闻传播学类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教授、博导 |
1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副教授 |
|
电子商务 |
1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副教授 |
电子信息工程 |
1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副教授 |
物流管理 |
1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副教授 |
房地产经营管理 |
1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副教授 |
保险学(保险精算) |
1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副教授 |
金融工程 |
1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副教授 |
引进人才待遇
一、安家费和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
类 别 |
安家费和购房补贴(税后)(万元)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
文科类 |
理工类 |
||
两院院士 |
协商 |
协商 |
协商 |
担任学科带头人的教授 |
55 |
20 |
40 |
担 |
45 |
10 |
20 |
紧缺专业的教授 |
35 |
5 |
10 |
紧缺专业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副教授和有突出 |
20 |
3 |
7 |
博士 |
3-8 |
|
|
二、工资福利待遇
引进人员来院工作后,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学院有关规定按同类人员的标准执行。
三、引进人员配偶、子女的户口和就业问题
(1)引进人员来院工作后,学院协助解决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问题。
(2)引进人员在学院工作期间,学院可为其配偶或子女在院内安排一个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学院有关规定按同类人员的标准执行。
四、科研课题奖励
引进人员来院工作后,携带国家级科研课题转为我院课题且课题经费进入我院的,学院按到院课题经费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金;带纵向项目经费进入我院的,学院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科研经费。
五、其他待遇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报销一趟国内段的来校面试往返路费、来校报到路费、搬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