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吸引范围(一)学校学科、专业发展所需的教授、副教授,基本条件是:
1. 工作业绩突出,能胜任核心课程教学,承担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教学任务;
2. 学术造诣较深,在本学科领域有—定的学术知名度,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同行专家公认的重要成果,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3. 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4. 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 博士研究
优惠条件
类 别 |
购房 补贴 |
安家费 |
科研启动费 |
办公设备购置费 |
教授
|
7万元 |
3万元 |
3万元 |
3万元 |
博士
|
7万元 |
3万元 |
3万元 |
3万元 |
注 释
1. 除以上待遇外,来学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还可享受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引进人才方面的所有政策规定,以及校内有关教授、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特殊津贴。
2. 博士研究生从到学校报到之日起,学校内聘为副教授,享受校内相应的岗位津贴等待遇。根据相关评审条例,优先推荐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评审通过后,可不受岗位限制,优先聘任。
博士研究生有副教授职称的,根据相关评审条例,优先推荐教授任职资格评审。评审通过后,可不受岗位限制,优先聘任。
3. 学院协助解决引进教师配偶的工作及子女上学问题。
4. 除以上规定外,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对特殊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由双方协议商定有关待遇问题。短期应聘者,按应聘时协议合同确定各项优惠政策。
二、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应聘者申请、个人简历(时间要连续),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复印件),学术兼职、社会兼职情况;反映学术水平的成果目录、主要代表性论文、论著;主要的获奖情况(论文复印件);近年来完成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个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总额等。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计划
岗 位 |
专 业 |
学 历 |
教学 |
企业管理 |
博士 |
教学 |
工商管理 |
博士 |
教学 |
金融学 |
博士 |
教学 |
保险 |
博士 |
教学 |
人力资源管理 |
博士 |
教学 |
旅游管理 |
博士 |
教学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博士 |
教学 |
劳动经济学 |
博士 |
教学 |
管理学 |
博士 |
教学 |
数学、金融数学 |
博士 |
教学 |
统计学 |
博士 |
教学 |
经济学 |
博士 |
教学 |
西方经济学 |
博士 |
教学 |
理论经济学 |
博士 |
教学 |
国民经济学 |
博士 |
教学 |
经济思想史 |
博士 |
教学 |
政治学 |
博士 |
教学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博士 |
教学 |
会计学 |
博士 |
教学 |
审计学 |
博士 |
教学 |
财务管理 |
博士 |
教学 |
国际贸易 |
博士 |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内蒙古财经学院人事处
(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47号)
邮政编码:010051
联系人:贡戈尔 杜利明
联系电话:0471-3677431 3677401
E-mail: r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