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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印刷品处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发布日期:2008-11-11 发布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省印刷品处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省印刷品处理中心是省委办公厅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驻哈机关、企事业单位印刷品的处理及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拟招聘专业技术岗位4人。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无前科劣迹;
2、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的2007、2008年高校毕业生;
4、年龄2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6、专业不限,并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诚信协议书》,并提供以下材料:(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同底彩色免冠2吋相片3张;(3)其他能证明个人素质和专业能力的材料。
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2日至2008年11月22日。
报名地点:黑龙江省人才大市场(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二楼)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参考人员名单,并在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和黑龙江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上予以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询。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市场经济理论、法律(法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或情景模拟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累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三)体检和考察。考试合格的考生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格和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省委办公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