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南省边防总队是与海南建省办特区一起成长发展起来的公安现役部队,隶属于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所属部队分布在海南大特区
接收条件
(一)接收对象应为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接收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
不属于接收范围的毕业生: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接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二)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学习成绩平均良好以上。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身体健康,未婚。身体条件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接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规定和标准。其中: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6(0.4)以上;男性身长162厘米以上、体重52千克以上;女性身长160厘米以上、体重50千克以上。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
(四)参加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知识能力统一考试、面试、身体检查、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检测等成绩均为合格。
(五)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接收:
1、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
2、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
3、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
接收专业及数量
2009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60人,其中:男生54人(本科39人、公安专科15人)、女生6人(本科)。具体专业及人数见下表:
专业 |
人数 |
学 历 |
备 注 | |
本科 |
大专 | |||
俄语、朝鲜语、越南语 |
9 |
9 |
|
|
法学、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 |
12 |
12 |
|
|
通信工程、土木工程、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8 |
8 |
|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4 |
4 |
|
|
汉语言文学 |
3 |
3 |
|
|
运动训练 |
2 |
2 |
|
限男生、篮球专业 |
医学检验、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3 |
3 |
|
|
心理学 |
2 |
2 |
|
|
经济学 |
1 |
1 |
|
|
哲 学 |
1 |
1 |
|
|
侦查、治安管理、刑事技术 |
15 |
|
15 |
限男生 |
合 计 |
60 |
45 |
15 |
|
说明:各专业实际接收人数可根据报名生源情况做适当调剂。 |
分配去向及待遇
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经过入警集训,被批准入伍后,全部充实到边防支队、边防检查站、海警部队工作。见习期(一年)满后即享受武警警官待遇,公安专科毕业生定为排职少尉警官,本科毕业生定为副连职中尉警官。除组织安排外,毕业生本人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报名方法和时间
时间为
接收程序
按照考试考核(包括知识能力统一考试、面试、心理素质检测、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签订就业协议书等程序进行。考试考核和体检拟定于2008年12月,统一集中在海口进行。参加考试人选届时由我总队经过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本人。
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未进入接收下阶段恕不通知。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5号(570208)
武警海南省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联 系 人:蔡干事
联系电话:0898-66195231/66195283(传真)
热忱欢迎志愿从事武警边防部队建设事业的优秀毕业生携笔从戎,献身边防,在警营中建功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