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我校2009年对教师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严格市属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调动)的意见》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学校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4名普通中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
1、应届毕业生:师范院校、川外、川音等应届研究生及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2、在职教师:1974年9月以后出生,国民教育普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市外省级示范高中及其以上学校,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的优秀、骨干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资格和被取消考试资格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通过初选、资格审查、笔试、试讲、综合面试、体检等逐轮淘汰。市教育局负责此次招聘的组织领导,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和学校负责实施工作。
市人事局、市编办和市纪委、监察等部门领导巡视、监督招聘考试考核工作的全过程,用人单位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监督本单位招聘考试考核的全过程。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于2008年11月15日—11月21日上午11点前(暂定,具体时间请查看学校网站或电话咨询)到我校报名、办理《准考证》、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缴考务费:
1、《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升入大学时户口是今年地震极重灾区县的考生;
5、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五、考试考核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由绵阳市教科所负责实施,笔试考场设在绵阳中学。
3、笔试分学科或专业进行,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语文学科为120分钟)。
各学科或专业考试内容:以现行教材为依据,主要考查其具有该学科的知识和能力。例如,申报高中语文教师岗位的,主要考查其高中语文教师应掌握的知识。
4、笔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提前30分钟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试资格。
5、笔试成绩在绵阳教育信息网和绵阳人事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2小时,经公示无异议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1:2至5确定试讲人员名单。
(二)试讲及综合面试
1、试讲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和我校组织,主要考核应聘教师业务能力和传授知识的技能。经笔试确定的试讲人员,采取随机抽取试讲课题,进行隔离备课30分钟准备,向试讲考核学科评议组考官先进行5至10分钟的说课后,再进行15至25分钟的讲课,每个应聘者的试讲考核时间不得超过35分钟,试讲考核成绩每科满分100分,试讲考核学科评议组考官评定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为应聘者的试讲成绩。试讲考核结束后,我校将在公示栏内公布试讲成绩,公示时间为2小时,经公示无异议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至2确定综合面试人员名单。
2、试讲考核在我校进行。我校将电话通知应聘者。综合面试时间是在试讲考核结束后两小时进行。
3、综合面试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由我校实施。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涉及招聘学科的优秀教师代表、教务(导)、人事等中层领导组成面试考官组9至15人,并设立巡考督考席,校长任主考官,主持综合面试考核工作,其他成员任考官,对应聘者进行综合面试考核。综合面试考核时间为10分钟,设计时、计分员各一名,现场计时和统计成绩,综合面试实行百分制记分。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加权平均分为应聘者的最后得分。综合面试考核结束后,其成绩在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时间为2小时。
4、招聘考试考核最终成绩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占25%、试讲成绩占50%、综合面试成绩占25%,计算应聘者应聘考试考核最后得分,以此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一)经综合面试考核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市教育局指定的综合性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本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报市教育局同意,按照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三)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承担。
七、公示
对笔试、试讲、综合面试、体检等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市教育局和学校分别在学校公示栏和绵阳教育信息网、绵阳市人事局网、绵阳人才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笔试、试讲、综合面试和经权重计算考试考核最终成绩、拟聘岗位等,并公布学校和市教育局纪委、人事科、市人事局纪委、市编办事编科、人才开发流动科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学校与确定的拟聘者签定《就业协议书》,办理审批手续。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日
学科 应届毕业生
语文 2
数学 2
英语 1
政治 1
历史 1
地理 1
生物 1
物理 1
化学 1
信息技术 1
音乐 1
体育 1
面试时间:2008年11月19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南充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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