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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二劳动教养管理所2009年国家公务员招录简章 |
发布时间:2008-11-21 |
上海市第二劳动教养管理所 2009年国家公务员招录简章 上海市第二劳动教养管理所(又称上海市川东农场),县团级单位,隶属上海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位于国家级生态城市江苏省大丰市境内,毗邻国家级麋鹿自然保护区,占地5万余亩(其中耕地3万余亩)。全所集劳教人员教育矫治、农业经济生产和社区服务等功能为一体,设有管理教育劳教人员的大队、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以及医院、学校、电视台等社区服务部门,共计近40个科级单位,是维护和保障上海社会稳定的司法行政机关,是上海“菜篮子”、“米袋子”工程建设的重要基地。 为适应上海形势发展需要,促进全所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上海市人事局批准,2009年拟招录50名国家公务员。 一、报考范围及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专业不限,主要招录男性,女性招录人数不超过10%; 3、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符合司法部《司法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上海市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 二、报名及考试: 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地点为上海,详情请及时关注21世纪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的近期信息发布。 三、录用待遇: 报考者被录用后,经公务员初任培训考试、试用期考核合格,即为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上海市户口,享受国家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双重待遇,试用期内月收入4000元以上,转正后月收入5000元以上。 联系地址:上海市第二劳动教养管理所政治处(江苏省大丰市川东农场) 邮政编码:224133 联系电话:0515—83395038 联 系 人: 潘左华 闻祥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