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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做好200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全职,发布于2008-11-27)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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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11-26 截止时间:
招聘单位: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单位地区:
单位隶属部门: 
单位性质: 党政机关
单位行业: 党政机关
单位地址: 
 
单位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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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Email:   
 
  招聘信息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成长,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人才储备,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做好200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目的

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重点是是培养基层党政领导骨干和更高层次的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同时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对象及数量

选调对象为省内普通高等院校和部分省外重点高等院校应届优秀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和定向生)。计划选调300人。

 

三、选调生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应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务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3、学习成绩优良,担任过班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志愿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有发展潜力;

5、身体健康;

6、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上列基本条件,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注重选拔经济社会发展和领导班子建设需要的新型工业化、文化产业、城市规划、环境保护、资本运营、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政法工作、社会工作、现代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紧缺专业人才。

 

四、工作步骤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个人报名、高校推荐、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和组织面试考察等程序,采取量化考评的办法进行。具体步骤是:

1、公布条件。各有关高校在全校毕业生中公布选调生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产生程序及办法。

2、公开报名。由毕业生个人自愿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择优推荐。

3、确定推荐人选。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对院系党组织推荐的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由高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选调生推荐人选,报送省委组织部。推荐人选可通过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高校报送的材料包括《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学校考核材料(500字左右)及学生成绩单(经学校有关部门鉴章),同时另附推荐人选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其中考核材料(Word格式)和《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需附软盘或发至邮箱(jsswzzb@)。

4、公务员招录考试。由省委组织部对高校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汇总审查,在此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考试科目为江苏省公务员A类。选调生推荐人选不能同时参加江苏省其它公务员职位的招录考试。考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500名面试和考察人选。

5、面试和考察。面试和考察人选确定后,由省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人选逐一进行面试和考察,形成个人考察材料和学校综合考察材料。面试主要测试运用基本理论、政策法规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心理素质。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组织活动能力、从事基层工作志向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了解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和获得奖励表彰等情况。

6、确定录用人选。考察结束后,根据《江苏省录用选调生量化考评办法(试行)》,对笔试、面试、考察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录用人选。

7、体检。录用人选确定后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录用人选一旦确定,学校将不再允许其另行择业。

8、办理录用手续。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办理选调生公务员录用手续。省教育厅毕业生分配部门按招收录用公务员的办法办理省内高校毕业生派遣手续。省外高校录用人选与省委组织部、学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9、档案转递。各有关高校按照学生的分配去向,及时将其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并注明是选调生档案。

 

五、分配原则

选调生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分配去向根据地方对人才的结构需求由省委组织部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配。选调生分配到地方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和任职定级。

 

六、时间安排

1、高校推荐工作要在2008年12月底前完成,并将有关材料报送江苏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邮编:210013;联系电话:025-83393863、83393365)。

2、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准考证领取办法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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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承认错误则错已改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