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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威远县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县编委会同意,决定公开考试聘用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考试聘用简章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威远县卫生局所属26个医疗卫生单位均为政府举办的事业单位,其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为全额拨款性质,县第三人民医院为自收自支性质,其余医疗卫生单位为差额拨款性质,主要履行全县及辖区内人民群众的防病、治病、康复、健康教育等服务职 能。
二、考试聘用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三、考试聘用岗位
本次共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四、考试聘用条件
参加考试聘用者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品德好,热爱卫生工作,愿意为威远县卫生事业服务,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中专毕业文凭、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文凭(其中报考卫生专业岗位的成人大专及以上毕业文凭者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还需具有普通中专毕业文凭,紧缺岗位毕业时间适当放宽),且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紧缺岗位年龄适当放宽)。
五、考试聘用办法
㈠发布信息:2008年11月21日—2008年12月4日在县电视台、县卫生局、县人事局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发布考试聘用信息。
㈡报名:2008年12月5日—7日在县卫生局政工股报名,联系电话:0832-8103498;每个考试聘用岗位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特殊岗位可放宽到1:2)方能开考;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意见的《威远县卫生系统在职人员参与招聘申请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
㈢笔试:考生于2008年12月18日在县卫生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2008年12月20日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知识(总分100分,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时事政治、相关应用文写作及国情、省情、市情等)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其中西医临床,含妇产、临床康复考西医临床专业知识;检验考临床检验专业知识;护士,含助产士考护理专业知识;西药剂考西药剂专业知识;中医临床,含中西医结合考中医专业知识;财务考会计专业知识;管理、工勤不考专业知识)。在县卫生局、县人事局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其中公共知识占总成绩的30%(管理、工勤岗位公共知识占总成绩的70%)、专业知识占总成绩的40%。每个考聘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确定面试对象。
㈣面试:面试于2008年12月23日上午8:00在县人事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然后按顺序进行面试。gaoxiaojob,在县卫生局、县人事局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两项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对象。
㈤体检: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空腹),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县卫生局、县人事局公布体检结果(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再依次递补)。
㈥收费:参加笔试缴纳考务费100元,参加面试缴纳面试费80元,参加体检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缴费。
㈦公示:确定拟聘人员后,在县卫生局、县人事局进行为期7天的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拟聘岗位等。公示期内,如有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对没有收到举报或举报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㈧审批及试用期
社会公示合格者由县人事局按有关规定报批,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县卫生局签发聘用通知书,被聘用人员按通知规定时间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从批准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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