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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湘人发[2005]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今年对人员的需求情况,特制定湖南省第二测绘院2009年进人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省人事厅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湖南省第二测绘院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领导。湖南省第二测绘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具体工作由院人事教育科负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我单位2009年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人。
四、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
2、身体健康;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27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的或研究生学历者年龄适当放宽)。专业要求:测绘工程专业10人(男性)。
五、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
2、报名
从2009年1月5日起,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等相关证件到湖南省第二测绘院人事教育科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2月28日。
3、考试与测评
在省国土资源厅统一指导下,组织对应聘者的政治理论常识、专业知识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考试或测评。根据考试或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差额预录,确定20人进入面试(研究生学历者按规定免试)。
4、面试与考核
参加面试考核的工作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及院领导、测绘技术专家、人事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并评分,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确定聘用10人。
5、审批和公示
招聘工作完毕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批准后,在省人事厅编制网站上公布。
6、签订合同
聘用人员与第二测绘院签订合同,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
首次聘用期为一年,一年后合格者续签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有关政策确定。
联系电话:0731-6952335
邮 箱:hunancehuiery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