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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山东滨州学院 |
需求专业及人数: | 英语语言文学、应用化学、材料物理与化学、体育教学训练学(羽毛球) 体育教学训练学(排球)、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中国现当代文学、新闻学 会计学、专门史、学生辅导员(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 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各1名。)、通信与信息系统、光学工程 |
招聘要求: | 一、招聘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员 1、政治合格,品德优良,基础扎实,治学严谨,成果突出,身体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硕士学位的教授年龄不超过42周岁,博士、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或特别急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其本科阶段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于“985工程”、“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的硕士研究生优先考虑。 (二)教学单位副处级业务副主任 1、政治合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任职期间能全身心投入工作,身体健康。 2、熟悉高校管理工作,管理理念先进,创新意识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实际管理经验。 3、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深的造诣,学术成果突出。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与学位,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有普通本科高校中层业务单位管理经历的优先考虑;担任过普通本科高校中层业务单位正职或副职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省级及以上重点大学中层业务领导岗位退休专家应聘的,年龄可放宽到62周岁。 (三)辅导员 1、政治合格,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关心热爱学生,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并安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安排,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班委、团支委(或党支委)及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 3、硕士研究生,其本科阶段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中共党员,学习优良,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6周岁(截止2009年底)。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或本科阶段为优秀毕业生)的优先考虑;有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管理等学习经历或具备相关能力的优先考虑。 二、有关待遇 1、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安家费27万元(每年支付1/5;在滨州购房,其中19.5万元可一次性按借款支付,每年冲销1/5);津贴按校内津贴办法执行,其中岗位津贴暂按教师特档考核发放;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5万元,理工科10万元);配偶随调(无工作的可安排工作)。 2、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安家费19万元(每年支付1/5;在滨州购房,其中11.5万元可一次性按借款支付,每年冲销1/5);津贴按校内津贴办法执行,其中岗位津贴暂按教师特档考核发放;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4万元,理工科8万元);配偶随调(无工作的可安排工作)。 3、具有硕士学位的教授 安家费16万元(每年支付1/5;在滨州购房,可一次性按借款支付,每年冲销1/5);津贴按校内津贴办法执行,其中岗位津贴暂按教师特档考核发放;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4万元,理科8万元);配偶随调(无工作的可安排工作)。 4、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 安家费10万元(每年支付1/5;在滨州购房,可一次性按借款支付,每年冲销1/5);津贴按校内津贴办法执行,其中岗位津贴暂按教师一档考核发放;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3万元,理科6万元);配偶随调(无工作的可安排工作)。 5、博士 安家费8-15万元,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1/5;若在滨州购房,可一次性按借款支付60%的安家费,每年冲销1/5;津贴按校内津贴办法执行,其中岗位津贴暂按教师一档考核发放;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3万元,理工科6万元)。 6、硕士 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安家费分别为0-2万元(享受安家费者,每年支付1/5;在滨州购房,可一次性按借款支付,每年冲销1/5);津贴按校内津贴办法执行,其中岗位津贴暂按教师六档考核发放;可申请学校专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设立的“青年人才创新工程”科研基金项目,具体科研经费数额,根据评审情况确定。 7、教学单位副处级业务副主任 凡被聘任为副处级者,可参照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副教授的待遇执行。 三、其他事项 1、特别优秀或特别急需的人才,有关待遇可面议。 2、省级及以上重点大学中层业务领导岗位退休专家应聘,可通过任期合同聘任,聘期由双方协商确定,有关待遇可参照同类岗位应聘人员政策面议。 3、有购房意愿者,学校可帮助联系房源。租房者,学校给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副教授、博士、具有硕士学位的教授或副教授每月补贴500元,硕士每月补贴200元;补贴从应聘人员来校上班之日算起,连续发放两年(在学校集体宿舍住宿者,租房补贴另行规定)。 4、应聘教学单位副处级业务副主任者,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5、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聘期一般为5年。聘期内实行考核制,考核情况与待遇挂钩。聘期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协议。 6、津贴执行校内津贴办法,其中前三年的岗位津贴,按确定的档次、根据每年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发放,第四年起按前三年教学科研任务完成情况确定的实际档次考核发放;基本津贴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7、“配偶随调”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调动;“无工作的安排工作”是指根据配偶的实际情况,由学校安排临时性工作,月薪一般600—800元。 8、凡符合上述引进人才条件且按规定时间来我校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学校统一安排体检,对博士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授、副教授报销往返路费(报销往返汽车票;若乘火车或轮船,可报销硬卧火车票或二等舱船票;飞机票不予报销)。 9、以上各类人才的待遇,已含滨州市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不重复发放。 四、本政策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
单位地址: | 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
单位电话: | 0543-3195581 3190031 |
联系人: | 申保忠 魏娟 |
邮政编码: | 256603 |
单位介绍: | |
电子邮箱: | renshichu3190031@ |
单位网址: | - |
所在地域: | 省外 |
面试地点: | |
面试时间: | |
备注: | |
信息发布时间:2008--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