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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选拔、储备优秀高校毕业生

(全职,发布于2008-12-04)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上海
  • 职位:2009招聘
  • 信息来源:同济大学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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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闵行区选拔、储备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简章
2008-12-04 10:48:40.0     点击次数:【23】

为贯彻落实闵行区委、区政府对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培养和造就更多的优秀年轻干部,为闵行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2009年面向本7所重点院校公开招录优秀应届毕业生20名。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紧紧抓住人才的源头,通过选拔、储备优秀高校毕业生,有效配置人力资源,培养和造就更多的优秀年轻干部,为闵行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对象条件

(一)选拔对象

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电机学院等七所高校中符合人才储备计划要求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各项规定,作风正派,组织能力强,热爱基层工作,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对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得“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毕业生优先选拔。

三、专业分类

法律、文秘、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社会事业等七大类

四、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采取学校推荐报名方式进行。《推荐报名表》可在闵行人才网(mh***.cn[点击查看])上直接下载。请相关高校将本工作计划和《推荐报名表》在校内就业指导网上予以发布。

2、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专业要求,报考相应的专业。参加报名的人员只能按七个专业类型选择一个专业报考。

3、报名实行承诺负责。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专业要求,由此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4、审核确认。闵行区人事局根据学校推荐意见及考生提供的报名表和报考材料对有关信息进行确认,确认情况及准考证用E-mail形式发给报考者本人。

(二)材料要求

1、《2009年闵行区选拔、储备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报名表》;

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加盖公章);

3、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张(加盖公章);

5、个人简历一份;

6、一寸报名照两张。

(三)报名时间及材料汇总

报名日期为20081211231 日。由考生向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统一报名,学校将报名材料汇总后,统一交至闵行区人事局所属区人才服务中心(闵行区莘庄镇水清路332号,近莘庄地铁北广场)。

五、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委托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命题和阅卷,报考对象按法律、文秘、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社会事业等七大类进行考试。

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092月。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以及钢笔、水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具。

六、面试工作

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进入面试,由闵行区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各专业分类成立面试工作小组。于20093月中下旬完成面试工作。进入面试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合格的考生自行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统一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区储备人才的要求,由人事局组织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格和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八、锻炼方式和培养去向

被确定的选拔对象经统一培训后,纳入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制定的三年培养计划:

第一年,安排到农村、社区等基层单位锻炼实践;

此后,安排半年时间到本区信访、城市管理执法、重大工程项目等一线部门锻炼实习;

最后1年半,到定点单位、定点岗位见习,接受专业技术岗位培训,以便尽快胜任岗位工作需求。

三年期间,选拔对象统一由区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聘期为三年,第一年为见习期。

锻炼期间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定期进行跟踪考察。锻炼二年以上或聘期满,经考核合格,根据需要按照一定程序逐步充实到事业单位,如锻炼单位需要,本人同意的,可留在锻炼单位工作,办理关系接转手续。

聘用期满,未被区级事业单位录用,也没有被锻炼单位继续留用的,终止聘用关系,由区人才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九、编制与费用

被选拔到基层单位工作的毕业生,锻炼期间其档案、户口、工资由区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管理,享受区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锻炼期满后到新单位工作,关系转到新单位,执行所在单位的工资福利标准。

请有意向的同学按要求准备材料,在12月31日前交到同济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212室) 

   

             闵行区人事局

                            2008年12月1日

报名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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